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润州区上调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标准

更新时间:2017-08-27 16:23
  【摘要】近日,江苏镇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了《关于调整润州区2015年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润州区社会保障中心根据《通知》要求,对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待遇进行调整。

  第二年龄段被征地农民生活补助费从每月303元调整为334元;第三年龄段被征地农民生活补助费从每月170月调整为187元;第四年龄段被征地农民生活补助费从每月290元调整为319元;第五年龄段(含养老年龄段)被征地农民生活补助费从每月638元调整为671元。

  本次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标准调整自2015年7月起执行。润州区将尽快做好人员调整和补发工作,在10月底全部发放到位,让被征地农民享有真正的、长远的生活保障,为被征地农民构筑起一张安全的社会保障网。

  慧择提示:《通知》中主要对四个年龄段的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待遇进行调整,调整金额由17元到33元不等。据了解,调整后的被征地农民生活补助费在本月末之前将能发放到位。切实提高被征地农民的生活保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