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资讯

南京市医疗保险筹资标准上调

更新时间:2015-10-19 14:46

  【摘要】日前,笔者从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消息,南京市2016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将进行调整,按照不同年龄和所处单位标准也有所不同。据悉,此标准从2016年1月1日起执行。

  昨天,从南京市人社局了解到,南京将调整2016年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老年居民的筹资标准提高20元、其他居民的筹资标准提高50元、学生儿童的筹资标准提高80元、大学生提高了70元,从明年1月1日起执行,涉及约110万参保人员。

  了解到,此次居民医保筹资上调,老人和其他居民个人缴费金额不变。老年居民筹资标准由每人每年840元提高至860元,其中,财政补助提高到460元,个人缴费不变仍是400元。其他居民筹资标准由每人每年860元提高至910元,其中,财政补助提高到430元,个人缴费仍是480元。


  学生儿童筹资标准由每人每年500元提高至580元,其中,财政补助为430元,个人缴费由120元提高到150元。大学生筹资标准由每人每年480元提高至550元,其中,财政补助430元,个人缴费提高到120元。


  学生儿童的门诊待遇也有调整,报销费用段由0-300元调整为0-400元,这意味着扩大了学生儿童门诊基金支付费用段范围,门诊能多报销了。


  慧择提示:南京市医疗保险筹资标准的上调一方面是个人缴费金额出现增长,另一方面政府补助金额也有显著提高。医疗保险筹资标准的提升是伴随着医疗保险保障内容的扩充和医疗保险保障金额上升所制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