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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死亡赔偿标准

更新时间:2017-08-27 00:59
  【摘要】工伤保险是指员工因在工作中受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公司给予的补偿。工伤保险的赔偿标准根据受到意外伤害的程度不同也划分为多个等级。下面让我们来看一看2012年工伤死亡赔偿标准。

  一、丧葬补助金
  标准: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社会职工月平均工资。
  计算公式:2011年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丧葬补助金。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
  1、配偶抚恤金计算公式:工亡职工本人工资×40%/月=配偶抚恤金。
  2、其他亲属抚恤金计算公式:工亡职工本人工资×30%/人/月=其他亲属抚恤金
  3、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标准为:2011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1810元)的20倍。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计算公式:21810元×20=436200元
  2012年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比2011年的382180元提高了54020元。
  注: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丧葬补助金和供养亲属抚恤,不能享受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最新工伤赔偿计算标准如下:
  一、受害人未死亡与死亡的工伤事故赔偿
  1.、医疗费赔偿金额=诊疗金额+药品金额+住院服务费金额
  (依据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2、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金额=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人/天)×70%×人数×天数
  3、交通食宿费赔偿金额=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
  4、辅助器具费赔偿金额=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器具数量
  5、护理费赔偿金额=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元/月)×50%(完全不能自理)40%(大部分不能自理)30%(部分不能自理)
  6、伤残补助金赔偿金额=本人工资(元/月)×24(一级伤残)22(二级伤残)..6(十级伤残)
  7、伤残津贴赔偿金额=本人工资(元/月)×90%(一级)85%(二级)..75%(四级)
  8、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伤残就业补助金(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9、丧葬补助金赔偿金额=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元/月)×6
  10、供养亲属抚恤金赔偿金额=工亡职工本人工资(元/月)×40%(配偶)30%(其他亲属)(孤寡老人或孤儿在上述标准上增加10%)
  11、一次性工亡补助金赔偿金额=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48到60个月)

  二、受害者因工发生事故而下落不明的赔偿
  从事故发生当月起3个月内工资照发。
  支付责任:工伤职工所在单位。
  从第4个月起停发工资,由受供养亲属享受抚恤金,待遇标准如前述方式计算。
  支付责任:工伤保险基金
  受害人被法院宣告死亡的,按前述方式计算。
  支付责任:工伤保险基金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9条
  三、再次发生工伤的待遇
  工伤职工再次发生工伤的,按前述有关项目的方式计算。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43条
  四、特别注意事项
  如果用人单位应参加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以上各项费用均由用人单位负责。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60条

  慧择提示:对于很多从事高危险性工作的工作者来说,工伤保险尤为重要。在工作当中发生一些不可预测的意外事故难以避免,但是可以将发生意外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转移给保险公司,可以避免两败俱伤,赔了夫人又折兵的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