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资讯

济源市再次上调工伤保险待遇

更新时间:2015-09-29 14:07
  【摘要】济源市人社局近期发布消息表示,将进一步上调工伤保险待遇,针对不同伤残级别,将给予不同的调整。这种行为不仅有利于提高受伤劳动者的基本生活水平,也进一步完善了我国的社会保障体系。

  济源市工伤人员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和供养亲属抚恤金的标准再次上调,这是该市连续第13年上调工伤保险待遇。此次待遇调整从2015年1月开始执行,本月底前,将对266人补发176080元。

  据介绍,享受此次待遇调整的对象包括,2014年12月31日前开始享受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供养亲属抚恤金的工伤人员或因工死亡的职工供养亲属。

  根据伤残等级、护理依赖程度、供养亲属抚恤金的不同,每人每月增加的金额也不同。其中,伤残津贴在去年的基础上,一级伤残至六级伤残每人每月分别增加180元、170元、160元、150元、140元、130元。在生活护理费方面,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每人每月增加110元;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的,每人每月增加90元;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的,每人每月增加70元。在供养亲属抚恤金方面,配偶每人每月增加100元(孤寡老人为120元),其他亲属每人每月增加80元(孤寡老人或孤儿为100元)。此外,在1996年10月1日前发生的工伤,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每人每月另行增加10元,该项补贴可累计领取。

  据了解,另外已办理退休手续(包括按退休人员安置),并按养老保险政策调整养老金的工伤人员,不属于这次工伤保险待遇的调整范围。

  慧择提示:工伤保险作为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近年来为受伤职工提供了更加全面的保障。济源市此次上调工伤保险待遇,也是符合经济发展水平的要求。由于工伤保险待遇不是很多,因此很难满足日常的开销,所以消费者最好提前购买一份意外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