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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下发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具体要求

更新时间:2015-09-28 17:08
  【摘要】近日,济宁市召开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工作会议,会议对改革的实施范围、缴费基数及缴费比例等十方面内容作出明确规定,并且相关负责人员要求各部门积极做好改革的相关工作,确保改革顺利实施。

  济宁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主要政策涉及关于改革的实施范围、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基本养老金待遇的确定和调整机制、改革前后待遇的衔接办法、基金的管理和监督、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职业年金、部分工作人员退休时加发退休费的政策、原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处理、养老保险经办管理十个方面内容。

  刘中会指出,各级各部门要按照《济宁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要求,科学组织,统筹兼顾,扎实做好改革的各项工作。要重点把握好改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基本制度模式、改革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养老待遇确定机制、改革基本养老金待遇的调整机制、改革养老保障的体系结构四个方面改革主要内容;重点把握好权利与义务相对应、公平与效率相结合、保障水平与经济发展水平想适应、改革前与改革后待遇水平相衔接四项改革的基本原则;重点把握好推进改革的基本思路,坚持整体推进、分布实施、问题导向、制度保障。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精心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提高经办服务水平,加大改革宣传力度,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

  慧择提示:济宁市日前召开有关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工作会议,对改革的具体措施和要求作出规定,并且要求各部门加强领导、加强对养老保险制度的宣传工作,切实保障机关事业单位职工的基本养老生活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