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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多举措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更新时间:2017-08-27 02:11
  【摘要】日前,大连市下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各相关部门出台了改革的具体要求,切实保障广大居民的合法权益。大连市将实施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三年规划,并将重大疾病的最高额度由原先的6000元提高至2万元,增加财政补助标准,保障居民就医。

  大连市卫计委:年末每个乡镇有1所政府办乡镇卫生院
  关于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标准化建设问题,市卫计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大连市将启动实施“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三年规划”,从2015年到2017年,对大连市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标准化建设。
  2015年末,每个乡镇有1所政府办乡镇卫生院;2016年,每个建制村有1所标准化公益性卫生室;力争到2017年,基本建立起设施比较齐备、功能比较完善、服务能力较强的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具有一定专业素质的农村卫生服务队伍、运转有效的农村医疗卫生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能够为农村居民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大连市民政局:重特大疾病年救助最高额度由6000元提高到2万元
  针对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加快推进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的有关情况,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大连市将制定《大连市城乡困难居民医疗救助办法》列入议事日程,计划下半年完成政策创制任务。
  新政策的主要特点:一是实现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城乡统筹衔接。将原来的城市医疗救助制度和农村医疗救助制度合并为一个制度,加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及大病保险的有效衔接,形成制度合力。二是一同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将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的内容一并纳入到城乡医疗救助制度中,重新规定并扩大重特大疾病救助病种。三是提高救助标准。开展门诊重特大疾病救助标准参照住院标准进行救助;将住院救助比例由过去的50%提高到70%;住院救助,普通病年救助最高额度由3600元/4200元统一提高到1万元,重特大疾病年救助最高额度由6000元提高到2万元。

  大连市人社局:明年大连市将实现医保异地结算
  大连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表示,2015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府补贴标准由每人每年420元提高到480元;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中未成年居民和大学生2016年度个人缴费标准由每人每年60元调整为每人每年120元。这一标准调整后,大连市将研究提高这部分人员的医保待遇水平,如增加居民医保统筹基金门诊支付病种等,以减轻患者的医疗费用负担。进一步完善城镇居民大病保险制度,探索建立职工大病保险、高值目录外药品逐步纳入大病保险等政策,提高医保基金管理水平,保障医保基金安全性和可持续性。
  此外,还将积极推进医保支付方式及结算模式改革。在总结和完善按均次费用、病种付费的基础上,进一步研究复合型医保支付方式。积极推进医疗机构由汇总结算向明细结算转变。推进省内异地居住人员直接结算工作,年底前完成异地结算系统设计、开发、调试等工作。从明年1月起,实现大连市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中异地居住人员在省内其他地区医疗费用的直接结算。

  大连市财政局:将增加财政补助
  《实施意见》出台后,财政部门对于公立医院的补偿方式发生了哪些变化?对此,市财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2015年起,大连市11所县级公立医院全部纳入改革范围,在补偿方式上破除了原有的“以药养医”方式,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取消药品加成,由此减少的合理收入,通过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增加财政补助、医院节约运行成本以及发挥医疗保险补偿作用等办法解决。
  这是一种更加科学合理的补偿方式,一方面调整医疗服务价格,使医务人员的医疗技术价值得到体现,另一方面医院内部主动挖潜,也降低了成本,最后核定的缺口由财政给予补偿。公立医院改革后,从各级财政的投入总量上看,较以往将有所增加,但是药品价格降低,医疗服务水平提高,百姓将最终受益。

  大连市物价局:诊察费、手术费等医疗服务价格将调整
  取消药品加成后,医院减少的收入全部通过提高医疗服务价格来弥补吗?市物价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县级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后,医院由此减少的收入将通过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增加政府投入、医院节约运行成本等途径予以解决。医疗服务价格的调整不是所有的项目都进行调整,而是对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和劳动价值的诊察费、护理费、手术费及床位费等项目进行调整。具体标准我们将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有升有降、逐步到位”以及不增加患者实际负担的原则,以2014年药品(不含中药饮片)购进额加成15%的部分作为基数,按80%左右的比例进行测算,现在正在测算中。待测算完成后,再向社会公布。

  慧择提示:大连市将采取多项举措,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据大连市人社局表示,明年起将实现医保异地结算,简便医保参保人异地就医的报销流程,并且还将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减轻患者就医负担,缓解医患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