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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河率先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补贴政策

更新时间:2017-08-25 19:04

  【摘要】近期,黑河市率先启动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补贴政策,对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给予稳岗补贴,以减轻用人单位缴纳失业保险费负担,充分发挥失业保险预防失业促进就业功能,保障更多职工的合法权益。

  黑河市在全省率先启动实施失业保险支持用人单位稳定岗位工作,对符合条件的黑河全市范围内参加失业保险的用人单位给予稳岗补贴。

  此次稳岗补贴包括生活补助、社会保险补贴和转岗(在岗)培训补贴。同一申请单位每年只能享受一次。

  申请生活补助的单位要按照应该享受的补贴额度,落实到单位富余人员,每人补贴标准为黑河市失业保险金标准,补贴期限不超过12个月。享受生活补助的单位要采取措施确保在岗职工不下岗(劳动合同期满、职工辞职等正常减员人数除外)。

  社会保险补贴只对申请单位缴费部分进行补贴,补贴的险种由申请单位自行确定。

  转岗(在岗)培训补贴标准按照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职业培训补贴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黑财社〔2012〕34号)执行。

  黑河市直及各县(市、区)人社、地方社保和财政部门每年10月前集中办理一次,每年年底前将补贴资金拨付到位。

  慧择提示:受全球股市震荡、人民币贬值等因素影响,当前经济正处于下行趋势中,为了保障经济低迷下职工的权益,黑河市率先开展失业保险稳岗补贴工作,为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少裁员、不裁员的企业提供稳岗补贴,以进一步鼓励更多企业参加失业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