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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发放2016年度失业保险稳岗补贴

更新时间:2017-08-26 18:07

【摘要】为更好发挥失业保险预防失业、促进就业的积极作用,近日吉林省人社厅和省财政厅联合下发通知,凡符合条件的企业均可申请2016年度失业保险稳岗补贴

  据了解,符合申请2016年度失业保险稳岗补贴企业包括:生产经营符合国家及所在区域产业结构调整政策和环保政策;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2015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低于统筹地区2015年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指标;企业财务制度健全、管理运行规范的企业。

  符合条件的企业向当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申请,上报材料,经同级人社、财政部门和社保经办机构联合认定,确定补贴数额后,由社保经办机构按程序将稳岗补贴发放到位。稳岗补贴的支出项目及用途按照吉人社联字﹝2014﹞48号文件规定执行。

  此次向符合条件的企业发放失业保险稳岗补贴,是国家在产业结构调整优化过程中出台的一项重要政策,对于化解产能过剩、推进国企改革攻坚、稳定职工队伍和维护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预计2016年稳岗补贴发放工作将在12月底前全面完成。

  据了解,按照国家和省相关政策要求,稳岗补贴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50%的比例为企业发放。

  慧择提示:根据最新政策,吉林省符合条件的企业可申请失业保险稳岗补贴,首先要提出申请,然后经同级人社、财政部门认定,之后发放稳岗补贴,一般按照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