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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补贴政策

更新时间:2017-08-27 10:14
  【摘要】近日,贵阳市下发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补贴政策的相关通知,明确规定失业保险稳岗补贴的实施范围、补贴标准、办理程序等事项,以充分发挥失业保险预防失业、保障就业的作用,保障更多职工的合法权益。

  昨日,贵阳市人社局日前与财政局、发改委、工信委、生态委五部门联合印发《关于使用失业保险基金支持企业稳定岗位的通知》,对扩大失业保险支持稳岗补贴的实施范围、实施条件、补贴标准、办理程序等事项进行明确。

  通知规定,将失业保险基金支持企业稳岗政策实施范围规定为四类企业:实施兼并重组企业、化解产能严重过剩企业、淘汰落后产能企业、经国务院和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其他行业、企业。企业在申请稳岗补贴应同时具备: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及所在区域产业结构调整政策和环保政策、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上年末未裁员或裁员率低于贵阳城镇登记失业率、企业财务制度健全管理运行规范。

  通知明确,失业保险统筹地区实施稳岗补贴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上年失业保险基金滚存结余具备一年以上支付能力;失业保险基金使用管理规范。此政策将执行至2020年年底。

  目前,贵阳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正持续接待相关企业咨询和申请,申请补贴的企业也在抓紧办理相关手续中。

  慧择提示:贵阳市将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补贴政策,对兼并重组企业、产能过剩企业、淘汰落后企业等实施稳岗补贴,减轻企业参加失业保险的缴费负担,并且有利于鼓励更多企业参加失业保险,充分保障更多职工权益,保障社会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