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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江区生育保险政策新解读

更新时间:2017-08-28 07:53
  【摘要】国家实行生育保险,不仅是对妇女生育价值的肯定,还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女性职工在社会中的地位。据笔者了解,洛江区在今年上半年重新对生育保险政策进行了调整,下文将会为您介绍此次调整后的六大变化。

  与往年相比,今年洛江区生育保险政策有六大变化:一是将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绝育及复通术计划生育手术纳入生育保险待遇范围;二是待遇享受条件中连续缴费由原先的满一年以上改为满12个月(含当月);三是参加企业生育保险的生育基础津贴从90天提高到98天,取消晚育同时办理独生子女证享受1个半月的生育津贴待遇,并增加一些计划生育手术的生育津贴;四是生育产前检查费包干标准由原来的250元提高到450元;五是生育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中断缴费时间不超过3个月(含三个月),于补缴后,缴费时间可连续计算;六是放宽办理时限,报送报销材料的时间由原来的自生育之日起6个月内修改为自生育之日起12个月内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之日起6个月内。

  慧择提示:洛江区此次调整生育保险政策,进一步上调了生育保险相关待遇的标准,这不仅有利于保障准妈妈在生育期间的生活,还体现了国家对于广大女性职工的关爱。但是需要提醒的是,生育保险只是为广大女性职工提供一些基本的保障,所以您可以购买一份商业母婴保险作为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