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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计划生育补贴调整介绍

更新时间:2015-08-26 18:43
  【摘要】为了进一步提高对独生子女父母的奖励,上海市在2011年对计划生育补贴重新进行了调整,因此2006年颁布的《上海市计划生育奖励与补助若干规定》也将废止。下文将会从三点为您介绍此次计划生育补贴调整,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计划生育补贴调整一
  一是提高了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标准。持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本市户籍公民,在其子女年满16周岁以前,领取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由每人每月2.5元提高到每人每月30元。

  计划生育补贴调整二
  二是统一并提高了独生子女父母年老时一次性计划生育奖励费标准。凡是持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本市户籍公民,年老时一次性计划生育奖励标准提高到每人5000元。

  计划生育补贴调整三
  三是统一并提高了婚后无子女人员年老时一次性计划生育奖励费标准。凡是2004年4月15日前办理结婚登记且婚后未生育又未收养子女的本市户籍公民,年老时一次性计划生育奖励标准提高到每人10000元。

  慧择提示:上海市此次实行计划生育补贴分别对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标准和婚后无子女人员年老时一次性计划生育奖励费标准进行了相应的提高,这不仅保障了独生子女父母的生活水平,也是对女性少生优生的一种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