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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计划生育独生子女补贴具体规定

更新时间:2017-08-26 05:16

  【摘要】由于工作压力的加大和人们观念的改变,如今独生子女也越来越多。为了鼓励只生一个孩子的夫妻,国家实行了计划生育独生子女补贴。下文将会为您介绍《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具体规定,您可以在参考之后到当地有关部门进行领取。

  计划生育独生子女补贴规定一
  每月发给10元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奖励费自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之月起发至其独生子女满十八周岁止。

  计划生育独生子女补贴规定二
  女职工除享受本条例第二十条规定的休假外,经所在单位批准,可以再增加产假三个月,但减免三年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

  计划生育独生子女补贴规定三
  独生子女的托幼管理费和十八周岁之前的医药费,由夫妻双方所在单位依照有关规定报销。

  计划生育独生子女补贴规定四
  独生子女父母,女方年满五十五周岁,男方年满六十周岁的,每人享受不少于1000元的一次性奖励。

  计划生育独生子女补贴规定五
  农村在推行养老保险制度时,应当为独生子女父母优先办理养老保险。农村安排宅基地,对独生子女父母应当给予优先和照顾。

  计划生育独生子女补贴规定六
  乡镇人民政府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扶持独生子女家庭发展生产。

  慧择提示:国家实行计划生育独生子女补贴政策,不仅是对独生子女父母的一种奖励,更是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我国人口增加的负担。在此需要提醒消费者的是,计划生育独生子女补贴原则上是按月发放,但经用人单位同意后,可以每年领取一次,消费者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进行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