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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募股权众筹正式推出历史舞台

更新时间:2015-09-11 11:59
  【摘要】截止到今年上半年,股权众筹一直站在风口浪尖,根据证监会发布的相关《通知》显示,“私募股权众筹”的概念已经正式推出历史舞台,从今以后“公募”性质对策股权众筹将成为唯一正源。

  平台必须做出的抉择
  至此,股权众筹的性质已经确定。此前,部分基本参照《私募股权众筹融资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开展所谓“股权众筹”活动的、尤其是以“领投+跟投”模式进行投融资活动的平台,实际上已经被剔除出股权众筹平台的范畴,属于“互联网非公开股权融资”。
  同时,此次证监会下发的专项检查通知中,已经明确互联网非公开股权融资须按照私募基金的管理办法来管理,并采取相对宽松的事后备案制,参照《公司法》、《基金法》开展业务。
  不出意外,《通知》发布后,平台“改名潮”开始出现,许多平台在官网和介绍中通篇不再可见到股权众筹字眼,取而代之的是“社群平台”、“众创平台”、“股权融资平台”等表述。
  据多位转型私募股权融资业务的原众筹平台负责人表示,因为此前股权融资业务的开展一直是遵循《私募股权众筹融资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因此平台转型后,业务仍然能够继续开展,只是不能再冠以股权众筹的名义。
  同时,也有平台表示出要坚持做股权众筹的决心。相比之下,要坚守股权众筹的阵地恐怕就困难多了。业内猜测,被明确划定“公开、小额、大众”边界的股权众筹将采取严格的牌照准入制。同时,股权众筹的监管规范参照的是《证券法》。修订后的《证券法》尚未出台,细则则更是无从谈起。这对于希望获取牌照来做股权众筹的平台方面来说,无疑是严峻的挑战。

  平台还能继续做股权众筹吗
  众筹家CEO杨勇认为,从政策演变脉络来看,监管部门支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基调没有变。让业界如坐针毡的证监会专项检查,叫停的将是无牌照的股权众筹(或过去所称的“公募股权众筹”),目前还尚未有平台以公募的性质自居,只要不存在自融、担保、设置资金池这类踩法律红线的行为,其实不需要过于担心。
  杨勇同时表示,要真正名正言顺地做“股权众筹”,牌照是准入门槛。但获得牌照的规则是什么?如何下发?何时下发?这一切问题在新版的《证券法》出台后则会水落石出。
  此前,有市场传言称,股权众筹三张公募试点牌照花落阿里、京东与平安,好像成为曾经公募股权众筹的参考。但是至今没有得到这三家“试点宠儿”的正面确认。而就在近日,一位接近央行的业内人士对笔者表示,并不存在这样的三张试点牌照。京东的股权众筹业务实际上是私募性质的,而阿里的股权众筹平台“蚂蚁达客”、平安的深圳“前海众筹”业务都还尚未上线。传言出来后,三家仍然也没有相关“公募”业务的开展。至此,此前业内哀鸿遍野,“股权众筹未来只剩三家”、“其余众筹平台均被一炮轰死”云云的流言其实可以消停了。
  该人士同时透露,监管层发展股权众筹的核心思路是鼓励“正规军”上场。而从此前第三方支付新规的意见征求稿中表现的监管层对第三方支付的限制态度也可看出端倪。在此形势下,之前的众筹平台如若要坚持股权众筹的定位,其实还有一线生机。生机在于监管层鼓励的是银行等金融机构与平台共同完成股权众筹业务的开展和创新。
  笔者认为,此番言论绝非空穴来风。在中证协发布的《场外证券业务备案管理办法》提到,互联网非公开股权融资业务并接受备案的主体只有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基金公司、期货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五类。互联网非公开股权融资业务让“正规军”先上的思路其实已经昭然,那么对更严格的股权众筹态度更可想而知。而反观银行业,目前只有平安一家有股权众筹的动静,由此观之,银行等金融机构与平台共同完成股权众筹业务,想象空间一定是巨大的。

  慧择提示:股权众筹政策的变化使得“私募股权众筹”已经成为明日黄花,但是业内人士表示,虽然政策发生了变化,但是监管部门支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基调没有变,所以相关平台无需过于担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