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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下调失业保险费率

更新时间:2015-08-21 15:04

  【摘要】为了进一步稳定就业岗位,减轻单位与员工的缴费负担,湖南省下调了失业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率作为失业保险费缴纳多少的决定性因素,它的政策以及相关事项的变动,会影响单位与员工的缴费。

  8月19日,省政府办公厅发布《减轻企业成本负担加强要素保障责任分工方案》,明确提出,要严格落实国家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费率的有关政策,在国家政策范围内,结合湖南实际,尽量减轻企业社保缴费负担。

  8月20日,湖南省人社厅介绍,湖南从2015年3月1日起,全省失业保险费率统一由现行条例规定的3%降至2%,其中:用人单位缴费比例由2%降至1.3%,个人缴费比例由1%降至0.7%。预计降低费率的工作将在10月1日前逐步到位。

  如果企业社保的缴费基数是4000元,这意味着单位少缴40元/人/月,个人少缴12元/月。

  慧择提示:失业保险作为社会保险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劳动者失业过程中发挥了及其重要的作用。湖南省下调失业保险费率,为单位与员工减轻了缴费负担,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单位裁员的可能性,稳定了就业市场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