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资讯

淮北市失业保险费率阶段性下调

更新时间:2017-08-26 08:48

【摘要】失业保险费率再降啦!从6月1日起,淮北市参保单位按照原费率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其多缴费用从2017年6月开始抵扣使用,降费期限执行到2018年4月30日。

  为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增强企业活力,市人社局严格落实省人社厅下发的《关于阶段性调整失业保险费率有关问题的通知》文件精神,决定从2017年1月1日起,淮北市失业保险费率统一由1.5%调整为1%,即单位按照本单位工资总额的0.5%缴纳失业保险费,职工按照本人工资0.5%缴纳失业保险费,参保单位已按照原费率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其多缴费用从2017年6月开始抵扣使用。降费期限执行到2018年4月30日。

  2015年以来,淮北市已按政策规定进行了三次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由原来的3%降至目前的1%。其中,2015年3月至2016年4月由3%降至2%;2016年5月至12月由2%降至1.5%;2017年1月至2018年4月由1.5%降至1%。新的费率标准实施后,企业缴费比例与上次费率相比下降了0.5个百分点,初步测算执行新的失业保险费率标准后,本年度大约可为淮北市2234户参保单位减负5400万元,涉及参保职工约21万人。

  慧择提示:淮北市失业保险费率阶段性下调,由1.5%调整为1%,即单位按照本单位工资总额的0.5%缴纳失业保险费,调整时间是到2018年4月,预计可为单位减负54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