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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上调失业保险金标准 平均每人每月900元

更新时间:2017-08-26 17:08

  【摘要】为了进一步完善失业保险制度,为失业人员提供更好的失业保障,山东省对失业保险金标准进行了上调。据悉,山东省此次失业保险金标准的上调,已是该省的第九次上调。

  这次调整后,山东全省失业保险金标准达到平均每人每月900元,每人每月比原标准平均增加50元。根据各市最低工资标准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山东省失业保险金标准档次确定为3个,分别为每人每月950元、900元和850元。调整后的失业保险金标准从2015年7月1日起执行。

  济南、青岛、淄博、东营、烟台、潍坊、威海市所辖区域执行每人每月950元的失业保险金标准。枣庄、济宁、泰安、日照、莱芜、临沂市所辖区域执行每人每月900元标准。德州、聊城、滨州、菏泽市所辖区域执行每人每月850元标准。

  省人社厅介绍,近年来,山东省继续加大失业保险参保征缴工作力度,实现了失业保险参保人数和基金收入连年增长,基金保障能力不断增强。山东省自2007年至2015年已连续9次提高失业保险金标准。今年,在综合当前省内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的基础上,主要考虑物价上涨、最低工资标准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以及失业保险基金承受能力等因素,再次较大幅度提高失业保险金标准。

  慧择提示:山东省连续九次上调失业保险金标准,这体现了山东省失业保险制度不断完善的过程,体现山东省政府为人民服务的理念。此外,失业保险金标准在不同的地区有不同的档次,但山东全省的失业保险金标准均达到了平均每人每月9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