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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险申领条件及享受津贴期限介绍

更新时间:2017-08-28 12:55
  【摘要】生育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对怀孕分娩的妇女提供医疗服务、生育补贴及产假的社会保险制度。生育保险保障生育女职工在生育期间能够享受医疗服务及基本生活保障,以便帮助她们早日恢复健康。生育保险作为社会保障体系的一种,其申领条件有哪些?生育女职工可享受领取生育津贴的期限是多久?下文将为您介绍有关生育保险的相关知识。

  一、申请生育保险的条件
  申领生育生活津贴、生育医疗费补贴的妇女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本市城镇户籍;
  (二)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
  (三)属于计划内生育;
  (四)在按规定设置产科、妇科的医疗机构生产或者流产(包括自然流产和人工流产)。

  二、享受生育津贴的期限
  生育妇女,按照下列期限享受生育生活津贴:
  (一)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生产的,按3个月享受生育生活津贴;
  (二)妊娠不满7个月早产的,按3个月享受生育生活津贴;
  (三)妊娠3个月(含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的,按1个半月享受生育生活津贴;
  (四)妊娠3个月以下流产或者患子宫外孕的,按1个月享受生育生活津贴。
  享受生育生活津贴的生育妇女,还可以按照下列规定享受生育生活津贴:
  (一)难产的,增加半个月的生育生活津贴;
  (二)符合计划生育晚育条件的,增加一个月的生育生活津贴;
  (三)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半个月的生育生活津贴。

  慧择提示:生育保险能够为参保女职工提供生育保险补助,参保女职工可在生育后携带相关资料,前往当地的社保部门申领生育保险待遇。需要注意的是,只有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参保女职工才可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生育女职工在前去申领生育保险待遇时需了解相关政策规定,以免给自身造成不必要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