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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事业单位养老金并轨正式启动 养老保险更公平

更新时间:2017-08-25 22:00

  【摘要】随着机关事业单位全面完成基本工资标准的调整,养老金“并轨”也正式进入实质性启动阶段。由于养老金改革关涉面广,确定并轨方案还只是第一步,能否真正实现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养老保险的公平,并以此推动和完善国家社保体系,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目前,山东、上海等地陆续公布了当地的养老金并轨实施意见和办法,明确了个人缴费工资基数。由于此次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与完善工资制度同步推进,部分参加工作晚、职务较低的人员,增加的工资不足以完全弥补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出现“增不抵缴”的现象,对此,相关措施的推出也将进一步确保所有人缴纳养老保险后当期工资都有增加。

  此前,国务院正式公布了《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饱受诟病的“双轨制”终于走向终结,这使养老改革迈出了巨大的一步,然而接下来的改革道路仍然困难重重。上海大学社会学系教授顾骏接受采访时表示,此次并轨只是迈向真正公平的第一步,最终还是得通过提高企业职工养老金待遇来拉平差距。尽管养老保险改革终于迈过一道大坎,但仍然面临养老金待遇差距矛盾突出、养老金支付压力大等难题。

  改变养老金双轨制势在必行,但也要看到双轨制并非养老金问题的根本症结所在,靠并轨也无法解决一切问题。现在对于即将开展的养老并轨改革,公众却依然有一些疑虑,他们最担心的问题有两个:一个是,尽管“将改革”意味着改革即将开始,但公众还是想看到具体而清晰的时间表;另一个是,不同的人对“并轨”的理解并不相同,公众有审视并轨改革的独特视角与现实标准,他们期待即将展开的并轨改革能与他们所期望的一样。

  尽管有人认为机关事业单位参照企业职工的缴费和待遇计发办法,以后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职工的养老金收入也将拉平。但事实并非如此:和城乡养老保险制度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并轨一样,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并轨应该也是制度并轨,而非待遇并轨。一方面,目前我国的养老保险实行“多缴多得”原则,劳动者以其月工资为基数进行缴费,即便将来实行同样的计发办法,由于机关事业单位平均工资明显高于企业职工,意味着改革后机关事业单位的缴费基数也将高于很多职工。另一方面,此次养老并轨改革有几个配套措施,其中之一是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与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同步建立。机关事业单位的退休收入在基本养老金之外势必又将增加一块。而国内企业年金推行10年,截至去年底,参保职工仅有2056万人,占3.8亿城镇职工人数的6%。也就是说,绝大部分企业职工与企业年金无缘,这意味着绝大多数企业退休人员工资待遇不会高过机关事业单位。

  慧择提示:尽管有人认为机关事业单位参照企业职工的缴费和待遇计发办法,以后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职工的养老金收入也将拉平。其实并非如此,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并轨也只是制度并轨,而非待遇并轨,所以说加快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还是非常有必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