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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掖市上调生育保险定额补助标准

更新时间:2015-08-25 09:28
  【摘要】生育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在怀孕和分娩的妇女劳动者暂时中断劳动时,由国家和社会提供医疗服务、生育津贴和产假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据笔者了解,张掖市社保局将会对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定额补助标准进行调整。

  张掖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全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定额补助标准的意见》,提高全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定额补助标准。

  新标准从2015年1月1日起执行。具体是:顺产(含7个月以上引产)补助标准由1600元调整为2350元;难产补助标准由2000元调整为4500元;一胎多生的,每多生育一个,补助标准由400元调整为800元;实施绝育、输卵管复通术补助标准由1200元调整为1700元。怀孕满4个月至7个月内流产的补助标准由400元调整为1800元。以上项目实际发生额低于规定标准的,按实际发生额支付。

  慧择提示:生育保险的实施是国家关爱关心广大女性劳动者的一种体现,张掖市此次上调生育保险补助标准,顺产由1600元调整为2350元,难产补助标准由2000元调整为4500元,将进一步减轻家庭的医疗费用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