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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男职工生育补助金实现即时结算

更新时间:2017-08-28 04:23
  【摘要】笔者从烟台市社保中心了解到,烟台市即将下发《关于调整参加生育保险男职工生育补助金结算方式的通知》,届时烟台参保男职工生育补助金也可以实现即时结算,这对于广大男性同胞来说,无疑是一个特大好消息。

  今后,参保男职工无工作单位配偶到烟台市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生育的,生育补助金由定点医疗机构与男职工直接结算;到非烟台市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生育的,生育补助金由参保男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与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结算。

  “新的规定,报销流程比以前更加简化了。”市社保中心有关工作人员表示,眼下,参保男职工在结算生育补助金时只需提供以下证件和证明材料:参保男职工社会保障卡、一孩生育登记本或生育证、出生医学证明或死亡医学证明、男职工配偶户籍所在地村(居)民委员会的证明或失业证、住院收费票据、出院记录。

  参保男职工配偶到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生育,要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办理入院和出院结算。出院结算手续办理完毕后,参保男职工持上述证件和证明材料,到定点医疗机构医保办办理医保登记手续并结算生育补助金。

  各定点医疗机构医保办要认真审核上述证明材料,留存复印件(出具参保男职工配偶户籍所在地村(居)民委员会证明的要留存原件),打印结算单,于结算次月10日内持结算单和留存的男职工证明材料复印件和原件,到所属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基金拨付。

  各县市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认真做好参保男职工生育补助金结算复核工作,不得将连续缴费时间不足的女职工的生育医疗费纳入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慧择提示:烟台市此次下发的《通知》表示,参保男职工的配偶无工作单位,可以享受到按3500元的限额标准的50%享受生育补助金,而且报销流程比以前更为简化,在此提醒参保者,在进行医疗费用报销时要记得携带社会保障卡、一孩生育登记本或生育证、出生医学证明等相关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