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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泉市进一步完善工伤保险浮动费率机制

更新时间:2015-08-25 09:28
  【摘要】据笔者了解,龙泉市在2014年11月开始施行工伤浮动费率机制,根据数据显示,截止今年6月底,工伤发生率同比2014年上半年下降22%。这说明工伤保险浮动费率制度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充分发挥浮动费率的经济杠杆作用。

  去年11月起,龙泉市开始施行工伤浮动费率机制,将工伤保险费率浮动机制与工伤收支比例、工伤事故发生率、安全信用等级及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等4个关键指标挂钩,充分发挥浮动费率的经济杠杆作用。

  据数据显示,工伤保险浮动费率制度取得了明显的成效。2014年上半年,龙泉市工伤发生次生248件,工伤发生率0.50%。通过实施工伤保险浮动费率后,在半年多的时间内,2015年上半年工伤发生209件,工伤发生率0.39%,同比2014年上半年下降22%。在今年的工伤费率调整中,龙泉市共有829家企业工伤费率下浮,134家企业工伤费率上浮,上半年工伤基金结余同比2014年同期增长100余万。此外,浮动费率政策改革完善之后,企业更加重视安全生产,极大降低了工伤事故率,并合理进行工伤医疗,避免不必要的工伤医疗费用。

  近日,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丽水市财政局、丽水市地方税务局联合发布丽人社〔2015〕148号文件,进一步完善了工伤保险费率浮动机制,龙泉市将在2016年1月1日开始执行新的浮动费率标准,届时会建立一个更加安全、合理的安全生产环境,实现政府、企业、劳动者的“三赢模式”。

  慧择提示:自从龙泉市实施工伤保险浮动费率后,企业更加重视安全生产,极大降低了工伤事故率。龙泉市还在近日表示将进一步完善工伤保险费率浮动机制,届时将会实现政府、企业、劳动者的“三赢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