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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劳动能力鉴定包含哪些方面?

更新时间:2017-08-27 09:30
  【摘要】随着夏季高温的到来,对于那些室外劳动者来说,很容易发生中暑从而引起住院。近期经常有人咨询已经认定为工伤的,什么时候可以做劳动能力鉴定?包含哪些方面?社保局的工作人员针对上述问题作出了回答。

  社保保险事业管理局工作人员回复:劳动能力鉴定在实践中通常被称为“评残”,是指劳动者在被确定为工伤后,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三个档次,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即可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慧择提示:工伤保险是国家和社会为受伤劳动者或者家属提供物质帮助了一种社会保障制度,劳动在被认定为工伤后需要进行登记鉴定,根据受伤等级不同,可以领取到相应的工伤保险补助金,从而为劳动者的生活提供基本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