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推出实行住房公积金贴息政策
更新时间:2017-08-28 16:11
【摘要】住房公积金是国家为居民提供住房保障的基金,它能够减轻居民的购房压力。为了帮助百姓解决住房难的问题,近期,江苏市镇江县推出实行了住房公积金贴息政策,住房公积金贴息能够切实保障人们的权益。
之所以实行住房公积金贴息政策,主要是自去年9月份以来,江苏市公积金个人贷款比率持续高位运行,已连续10个月超95%。6月末全市个贷比率已达97.66%,其中:市区个贷比率已连续6个月超过了百分之百,为100.02%,丹阳、句容个贷比率已连续23个月达95%以上,丹阳个贷比率达100.80%,句容个贷比率达97.05%。市区自3月份实施公积金贷款计划控制以来,贷款轮候期逐步拉长,目前已达3个月,丹阳资金紧缺矛盾尤其严重,资金缺口已超过亿元,贷款轮候时间已达5个月。
据了解,住房公积金贴息的对象有两类,一类是符合“商转公”条件,选择不纳入公积金贷款轮候的职工;另一类是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选择不纳入公积金贷款轮候直接办理商业性住房贷款的职工。当然,上述两类职工也可以选择申请“商转公”或直接申请公积金贷款,不过需要排队,目前的轮候期在3个月。
住房公积金贴息贷款额度是贴息申请人公积金最大贷款额度与商贷余额这两项中取最小值。住房公积金贴息金额则是根据所确定的贴息贷款额度与商业贷款利率和公积金贷款利率的差额进行测算。公积金中心按照一年周期对住房公积金贴息申请人进行贴息,一年贴息期满后,职工可以重新向公积金中心提出贴息或公积金贷款申请。
此举是公积金资金流动性紧张时所推出,待流动性缓解时,公积金中心将停止办理贴息,住房公积金贴息职工应在公积金中心规定的3个月内将商业贷款转为公积金贷款,超限期不转的,公积金中心将停止发放贴息。另外,贴息期内申请职工不得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及商业贷款贴息。贴息期内,如遇央行利率调整,住房公积金贴息金额将不再调整。
据测算,以贷款余额30万元、贷款剩余期限20年为例,按现行基准的公积金贷款利率与商业贷款利率之差来计算,使用等额本息还款方式,年住房公积金贴息额为5607.55元。
符合住房公积金贴息条件的职工,可从8月1日开始到原商业贷款银行提出贴息申请,需要携带申请人的身份证及婚姻证明材料、购房证明资料、载明商业贷款余额、利率的还款明细表等。
慧择提示:住房公积金贴息的推出实行,有利于带动住房公积金的进一步发展,提高人们对住房公积金的利用率,体现社会公平性。此外,能够增加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额度,为人们提供更好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