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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公务员生育津贴从2012年停止发放

更新时间:2015-07-28 10:47

  【摘要】公务员生育津贴主要是针对女性公务员而言,这也是女性公务员享受的最基本的权利。从2012年起,首府乌鲁木齐女性公务员生育津贴就要停止发放,但是后续会有更好的公务员生育津贴办法出台。

  据悉,从2012年1月1日起,在乌鲁木齐市参加生育保险的市属机关、事业(全额拨款)单位女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时生育津贴全部停止发放的这一规定,是按照《关于印发乌鲁木齐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中的“参加生育保险已享受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的女职工,所在单位不再发放其产假期间的工资和报销生育医疗费”的规定执行的。停止发放生育津贴的对象及内容为:乌鲁木齐市所有参加生育保险的市属机关、事业(全额拨款)单位女职工生育及做计划生育手术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时应支付的生育津贴。

  女性公务员们千万别着急,认为自己的相关收入“缩水”了。因为,从明年起,生育津贴将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机关、事业(全额拨款)单位参保女职工本人月工资与用人单位上年度月平均工资如产生差额,本着就高不就低的原则,差额部分由单位补齐,参保女职工生育或做计划生育手术休产假期间的工资由单位发放。

  慧择提示:乌鲁木齐市在2012年停止发放公务员生育津贴,主要是将发放生育津贴的任务交给公司,这样也能够减少该市的财政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