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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调整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

更新时间:2017-08-25 23:13
  【摘要】福建省从7月1日起调整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调整后每月的医疗保险费用按工资基数的10%进行缴纳。

  从福建省医保中心获悉,福建省省本级医保自2015年7月1日起调整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以保证医疗保险缴费水平与社会平均工资同步增长。

  据介绍,调整后福建省本级各参保单位职工医疗保险月缴费基数最高为14709元,最低为2941.80元。每月基本医疗保险费按工资基数的10%进行缴纳。其中,省本级灵活就业人员医保月缴费基数4903元,月缴费金额490.30元。失业人员领取失业金期间、经县(市、区)及以上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月缴费基数2941.80元,月缴费金额294.18元。

  慧择提示:福建省上调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将医疗保险缴费水平与平均工资同步增长,有利于提高参保人员的医保待遇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