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据了解,福州市将从8月1日起允许福州市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用于购买
商业保险,除福州市外,如辽宁的个人医保账户余额购买
商业健康保险政策已经在沈阳、大连、抚顺、丹东4座城市落地。
近日,福州市通过《关于使用医保个人账户资金购买与职工基本医保相衔接的商业
补充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拟从8月1日起允许福州市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用于购买商业保险。
事实上,其他地方也有类似的措施,如辽宁的个人医保账户余额购买商业健康险政策已经在沈阳、大连、抚顺、丹东4座城市落地。此外,重庆也从2015年起,允许参加城镇职工医保人员使用医保个人账户资金购买商业保险机构提供的健康保险和
意外伤害保险……
支持力度各不相同
《通知》重点提出三项要求:一是明确购买条件——自2015年8月1日起,个人账户资金余额超过5000元的参保职工,可以自愿使用账户资金购买商业保险;二是保障产品供给——商业补充保险产品须经中国保监会核准,并经相关政府部门评审和备案,且提供商业补充保险的保险公司应具备相应资质;三是畅通退保渠道——对于投保人要求退保的,所用个人账户资金应当退回个人账户。
这意味着从8月1日起,福州就允许使用医保账户资金购买商业补充医疗保险了。笔者注意到,福州并不是第一个允许个人使用医保资金购买商业健康保险的地区,其他地区也有类似的支持政策。虽然不同地区的政策支持力度有所不同,但整体方向是允许使用个人医保账户资金来购买商业健康保险的。
据了解,辽宁省个人医保账户余额购买商业健康保险的政策已经在沈阳、大连、抚顺、丹东4座城市落地,目前可以购买的产品有防癌险、重大疾病、意外险等7类产品。当地的政策规定,医保卡余额超过2000元以上部分可以购买商业健康险,购买限额为4000元。个人账户不仅可以为自己购买,也可以为直系亲属购买。此外,重庆自2015年起,也允许参加城镇职工医保人员使用医保个人账户资金购买商业保险机构提供的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
业内:对行业影响不会太大
事实上,除辽宁、重庆和福州外,其他地区也有类似的政策措施。如6月24日,南京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金融发展改革办公室和市体育局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扩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支付范围有关事项的通知》提出:参保人员医保个人账户资金累计结余金额超过3000元的部分,可用于购买本人商业健康保险,年度使用限额为2000元。
值得注意的是,人社部发布的《2014年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2014年全年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总收入9687亿元,支出8134亿元,分别比上年增长17.4%和19.6%。年末城镇基本医疗统筹基金累计结存6732亿元(含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累计结存1195亿元),个人账户积累3913亿元。
那么,面对近4000亿元的医保个人账户积累,放开这个领域对市场的影响会有多大呢?
某险企王先生在与笔者交流时坦言,这个影响估计不会太大,因为保险消费还是比较复杂的,不像有些产品那样一个政策出来就会刺激很多需求,保险的消费需要一个过程。不过,这种政策引导是一个好事,对保险公司而言多了一点机会。
此外,也有业内人士分析认为,这个政策估计影响不会太大,因为老人更需要商业健康保险,但是很多健康险产品是不会卖给60岁以上的老人,而年轻人很多不会主动购买健康险。
南开大学风险管理与保险系教授朱铭来则指出,用个人账户的资金购买的健康险产品应该做到管理规范。目前市场上有几千个商业健康保险产品,有的产品并不是纯粹的健康险,而是带有理财性质。医保个人账户资金购买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其设计和保障思路都应跟医疗健康相关。
值得注意的是,对于允许个人医保账户资金购买商业健康保险,有人担心其成为一种套取医保账户资金的渠道。对此,笔者注意到,各地政策对此多有预防,如重庆就规定,保险公司提供的保险产品,不会(不可)带有投资理财性质和包含保险期内返还条款。保险产品投放销售前,须报重庆保监局备案确认,批减和退保保费会退还至原缴费账户。
慧择提示:福州市此次发布的《通知》,意味着福州市在8月1日后允许使用医保账户资金购买商业健康保险了。此次的政策支持对保险公司而言,带来了一定的机会,增加了销售渠道和保费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