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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医疗互助首次推出

更新时间:2015-07-07 17:53
  【摘要】大病医疗互助体现的就是一种互助精神,大病医疗互助主要是让人们体验到互助的重要性。大病医疗互助主要看职工是否自愿,并不是强制性的。下面小编就为您详细介绍一下大病医疗互助。

  本月起,我市启动第四期市区在职职工医疗互助活动,市区在职职工可自愿报名参加医疗互助,费用为每人50元/年,互助金可由单位、工会或职工个人交纳,交纳时间截至9月30日。同时,市总工会今年首次推出了职工大病医疗互助保障项目。“在原有职工住院医疗互助保障项目的基础上,职工还能参加职工大病医疗互助保障项目,费用是每人每年10元。”市总工会相关职能部室负责人说。

  据了解,开展市区在职职工住院医疗互助活动今年是第四个年头,通过互帮互助的形式,在政府基本医疗保障体系外,再为职工增加一道抗风险的防线,从而减轻职工医疗负担,缓解职工的生活困难。

  据介绍,凡市本级和吴兴区范围内已单独建立工会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各类企业中已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在职职工,均可参加市区在职职工住院医疗互助活动。职工医疗互助活动每期一年。互助金统一上交至湖州市职工医疗互助保障会名下设立的职工医疗互助金专户,实行独立核算,专款专用。如当期互助金出现不足,不足部分由市总工会负责补足;如当期互助金结余,结转下期滚动使用。“根据具体情况,职工的补助标准也不一样,每年每人最高补助金额为2万元。”市总工会相关职能部室负责人告诉记者,已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职工,在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院住院发生医疗费用的,医保结算后的个人自负医疗费用在5000元(含)以下的,按50%给付补助金;5000元以上部分,按60%给付补助金。已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职工医保结算后的个人自付医疗费按40%给付补助金。职工住院治疗结束后,由职工本人或单位工会到市职工维权帮扶中心办理申领补助手续,需提供住院费发票(收据)、出院小结、费用清单等单据原件或复印件。

  同时参加大病医疗互助保障项目的职工一旦首次发现患规定的重大疾病中的一种或多种疾病时,可领取保障金3000元,并根据首次住院治疗的时间,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领取最多6个月的生活补助金(按日计算)。

  慧择提示:以上就是小编为您介绍的大病医疗互助的具体情况,参加大病医疗互助的职工当发现重大疾病的时候就可以领取保障金,无需在就诊过后才能拿到补贴。大病医疗互助也减轻了更多人的负担,让人们有个好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