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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工伤保险在莱芜市覆盖所有用人单位

更新时间:2015-07-21 14:08
  【摘要】生育保险对女生来说是很重要的一项保护措施。今日,莱芜市工伤保险适用的对象已经包括所有用人单位,真正从制度上实现工伤保险对职业人群的全覆盖。这是一个很大的突破,下面就让小编带您来了解一下具体情况。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莱芜市日前出台《莱芜市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参加工伤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莱芜市工伤保险适用的对象已经包括所有用人单位,真正从制度上实现工伤保险对职业人群的全覆盖。此外,将机关事业单位和民间非营利社会组织纳入参保范围后,莱芜市生育保险涵盖所有用人单位,进一步发挥生育保险的统筹作用。

  根据莱芜市新出台的《莱芜市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参加工伤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莱芜市行政区域内所有机关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均应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根据属地管理原则,机关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到所属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参保手续。参加工伤保险后人员发生增减变动的,应按规定到所属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动确认手续。

  用人单位以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为缴费基数,按0.4%的费率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费率标准由莱芜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市财政部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收支情况适时调整。这一政策的实施,保障了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机关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工作人员的工伤权益。莱芜市工伤保险适用的对象已经包括所有用人单位,真正从制度上实现工伤保险对职业人群的全覆盖。

  此外,生育保险方面,由用人单位按照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0.3%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机关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社会组织的参保人员只享受生育医疗费用,不享受生育津贴,其女职工生育期间的工资待遇仍按原规定执行。将机关事业单位和民间非营利社会组织纳入参保范围后,莱芜市生育保险涵盖所有用人单位,进一步发挥生育保险的统筹作用,从根本上解决机关事业单位无生育保险,女职工生育医疗费用报销难的问题,更好地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

  慧择提示:以上就是为您介绍的关于莱芜市工伤保险适用的对象已经包括所有用人单位,真正从制度上实现工伤保险对职业人群的全覆盖的基本情况。保险已经深入人心,但是做到全民覆盖仍需要时间,能够适应所有企业的保险模式必将让人们更容易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