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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三举措做好劳动监察政风行风建设

更新时间:2015-06-30 10:13

  【摘要】为进一步增强工作人员的廉洁意识,树立劳动监察为民执法、公正执法和廉洁执法的新形象,近日,宿迁市主要采取三项举措做好劳动监察政风行风建设。那么具体是哪三项举措?

  为做好政风行风建设,切实提高劳动监察效能,宿迁市劳动监察支队为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树立文明执法、严格执法理念,狠抓登记受理、案件调查、案件审理三个环节的执行落实,提高执法办案的质量和水平,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规范举报投诉受理到位。受理举报投诉是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过程中的第一环节。为详尽细致的记录举报投诉人所反映的案件情况,打好下一步行政执法的基础,该支队严格落实举报投诉登记制度,窗口登记工作人员严格按照规范要求登记,要求投诉人尽可能多的提供相关材料证据,为下一步案件调查及固定证据相互印证提供充分依据。

  强化办案调查询问到位。调查询问笔录的制作是实现口证与物证相互印证的重要环节。为此,该支队队在统一调查询问格式的基础上,明确要求监察员在笔录制作时必须坚持普查与个别调查相结合的原则,在对用人单位普遍执行调查询问劳动合同订立、劳动报酬及时足额发放、参加社会保险等基本情况的基础上,及时责令用人单位纠正违法行为,同时,针对举报投诉人的个案情况进行针对性的调查,要求单位提供举证违法事实不存在的证据。为提高笔录制作质量,还要求劳动保障监察员在去用人单位调查之前,事先拟好调查提纲,明确调查的方向和步骤,确保在制作询问笔录时抓住重点、语言组织得当、条理清晰,让人一目了然。

  强化审验分离运用到位。该支队规定,所有劳动保障监察员在案件调查结束后,根据违法行为及时制作《限期改正指令书》、《行政处理(处罚)告知书》、《行政处理(处罚)决定书》前,及时做好《案件调查报告》,明确违法事实、查实证据和主要依据法律,同时,指定1名专职监察员担任审理员,对有关调查情况进行审查,提出意见建议,补充调查材料,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办案人员能力的提高,支队执法办案人员整体素质有了提升。

  截至目前,宿迁市劳动监察机构共受理举报投诉案件738件,涉及劳动者2.93万人,追发劳动者待遇等金额3.29亿元,为469名劳动者督促参保缴费166.48万元。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案件30起,全市新签劳动合同2300份。

  慧择提示:综上所述可知,近日,宿迁市主要采取三项举措做好劳动监察政风行风建设,即严格落实举报投诉登记制度、及时责令用人单位纠正违法行为、指定专职监察员担任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