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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检查工作中 首批受罚险企遭曝光

更新时间:2017-08-27 11:08
  【摘要】为了更好的管理保险行业,保监会开展了专项检查工作,在检查过程中,有些保险公司自查时仅仅是走过场,面对这个样的情况,保监会开始抽查工作,据了解,近日,首批受罚险企已经被曝光。

  自保监会开展“两个加强、两个遏制”专项检查工作以来,近日首批受罚险企遭曝光。

  5月中旬,保监会在网站上公布,江苏、湖北、四川保监局拟对违规金额“零报告”的富德生命江苏宿迁中支、安盛天平湖北分公司、国华人寿四川分公司,依法分别给予停止接受相关新业务6个月的行政处罚,同时对相关高管人员给予警告和罚款。

  笔者了解到,保监会自3月开始部署第一轮监管抽查工作,同时针对少数机构自查避重就轻,甚至自查违规金额“零报告”的情况组织开展第二轮监管抽查,上述三家险企被处罚机构就是在第二轮第一批监管抽查中被发现问题并予以处罚。有业内人士介绍,此次检查主要目的是摸清保险机构内部管理存在的问题和风险隐患,强调风险主动暴露,对于走过场的机构处罚会比较严厉。

  保监会亮处罚结果
  保监会自2014年12月底发出通知,部署保险机构开展“加强内部管控、加强外部监管,遏制违规经营、遏制违法犯罪”(简称“两个加强、两个遏制”)专项检查工作。检查重点包括公司治理及内控、业务经营、资金运用、财务管理及偿付能力管理、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与风险。
  “这次检查是自查和抽查相结合,其实内容和过去保监会的例行检查没有太大不同,只是在检查范围上更加全面,而且3月份之前是以自查为主,鼓励保险公司主动暴露风险。”一位保险公司合规部相关负责人向笔者介绍。
  上述合规部负责人告诉笔者,上述三家保险公司分支机构之所以被处以重罚,多是由于保监会此前就强调过,会对风险零报送的险企进行重点抽查,可能在保监会看来,这些零报送的险企与实际情况明显不符合,发现保险公司避重就轻或走过场,因此才会被暂停开展新业务。
  笔者获悉,在风险自查阶段,保监会主要负责此次“两个加强、两个遏制”的稽查部就以工作简报的方式发送给险企,其中点名批评了10余家对风险零报送的保险机构。
  富德生命人寿2014年年报显示,截至2014年年底,其已在上海、北京等地设立35家分公司,基本完成全国寿险市场机构布局,而就在被处罚的江苏省,其下辖有约70个支公司和营销服务部,相比其他两家受罚险企,影响可谓最小。
  富德生命人寿相关负责人在回复笔者采访时表示,公司对江苏宿迁中支涉嫌违规金额“零报告”事项高度重视,已责令宿迁中支针对存在违规问题进行认真整改,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问责。同时表示,公司这几年的飞速发展的确给管理、给业务品质及合规管理都带来很大的压力和挑战,对于个别不合规操作的案例和行为,公司亦是秉持“零容忍”的态度。同时,公司也一直在完善内控制度,规范分支机构合规经营,最终杜绝一切不合规的行为。
  据安盛天平在官网上披露,公司在全国设有23家分公司及63家支公司,而据笔者在湖北采访时了解到,当地财险市场竞争激励,但前三家主要还是被人保、太保和平安占据,安盛天平目前在当地所占市场份额并不大。
  国华人寿2014年年报显示,截至年底,公司的经营区域涉及上海、北京、天津等18个省,此次被处罚的四川分公司下辖5处支公司,而公司主要依靠的是银保渠道及公司直销。
  在上述合规部负责人看来,随着“偿二代”的不断推进,监管层对保险风险的监控将会更加严厉。
  截至发稿,安盛天平和国华人寿相关负责人尚未给予笔者回复。

  操作风险难防范
  随着保险行业整体规模的不断壮大,其所涉及的风险也在增加。
  “过去‘偿一代’的时候,资本要求主要是以业务规模为基础,而非以风险为基础,因为当时保险行业的发展规模较小,整个行业所面临的主要矛盾还是规模和发展的关系,规模基本就能反映出公司或者行业的风险状况,但发展到今天,保险业的资产规模已经从当初的3000亿元扩大到10万亿元,规模和风险的关系也在发生变化,这就是为什么现在要向‘偿二代’推进的一个原因。”一家小型保险公司的精算师对笔者说道。
  在“偿二代”体系中,将险企所涉及风险分为可量化风险,包括保险风险、市场风险和信用风险,以及不可量化风险,包括操作风险、战略风险、声誉风险和流动性风险。
  “如果只看2014到2015年,保险行业所面临的主要风险可能在资金运用上,也正是这两年,资金运用的渠道被打开,保险资金可以投资一些过去一直无法接触的领域,但与此同时,这两年也是外部经济环境呈现向下的趋势,这需要保险资金在投资运作时需多加注意。”一位不愿具名的保险行业分析师对笔者说道。
  而在其看来,一些人为的操作风险虽然不至于对公司或者行业产生致命影响,但因为行业发展所面临的现实等一些原因,很多人为的不良操作并未找到好的解决办法,如在销售端常见的销售误导、管理层出现的管理不善等。
  笔者在四川保监局通报的4月份行政处罚信息中看到,有8家保险机构或相关负责人的违法事实都包括“编制、提供虚假的报告、报表、文件或者资料”,还有的保险机构“利用业务便利为其他机构谋取不正当利益”“利用保险经纪人从事以虚构保险中介业务的方式套取费用等违法活动”“在办理保险业务活动中欺骗被保险人”等。
  上述保险行业分析师对笔者强调,事实上,目前每家保险公司都不可能是真正的零违规,保险公司应该正视风险点,严防小风险向大风险转化。

  慧择提示:在专项检查工作中,能够发现有很多保险公司存在问题,都不可能是真正的零违规,因此,面对这样的情况,保险公司应该正视自己的问题,有效规避风险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