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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河口区残联表示要让的所有的残疾人都得到救助

更新时间:2017-08-27 05:17
  【摘要】目前我国的民生工程正在积极地推进中,沙河口区残联为了响应号召,将救助对象由原先的贫困残疾人扩大到全部残疾人,重点救助对象救助标准进一步提高。

  作为2015年重点民生工程,沙河口区残联高标准制定《沙河口区残疾人康复专项医疗救助实施办法(试行)》,救助对象由原先的贫困残疾人扩大到全部残疾人,重点救助对象救助标准进一步提高。

  沙区现有持证各类残疾人8396人,其中重度残疾人3296人、低保残疾人1703人。《沙河口区残疾人康复专项医疗救助实施办法(试行)》把残疾人社会保障网织得更加密实。一是扩大救助范围,原先强调救助的重点对象是贫困残疾人,现在全部放开。只要是残疾人提出救助需求,都给予一定专项救助补助。二是提高补助标准。对原来要求的重点救助对象(贫困残疾人)加大救助力度,标准适度提高。在精神残疾救助上尤为突出,如精神残疾人服药补助由500元/年增加到1000元/年。住院补助由每年享受一次住院补助,增加到每年享受两次住院补助。

  目前沙区残疾人可享受的专项医疗救助项目包括白内障复明手术、人工耳蜗植入手术、肢体残疾矫治手术、精神残疾人服药救助、精神残疾人住院治疗等。为肢体残疾人矫正手术进行补助,重点为18岁以下的肢体残疾人提供手术补助,每人提供1万元手术费补助,并提供每人6000元后期康复训练费。18岁以上肢体残疾人提供每人5000元手术费补助。为有需求的精神残疾人提供住院救助,每名患者每年限一次住院救助,时间3个月,定点医院对精神病患者实施住院治疗。

  另外,沙区残联将利用专项基金开展其他康复医疗项目。即在现有康复医疗项目外,对有康复治疗需求,并能够通过治疗有效改善残障状况的各类残疾人进行医疗救助。每名患者每年限一次医疗救助,在医疗保险、新农合及民政部门二次政策报销之后,个人承担部分,沙河口区残联按实际费用发生额的20%进行救助,救助最高金额不超过5000元。

  慧择提示:将救助对象由原先的贫困残疾人扩大到全部残疾人,这样的做法不仅仅在沙河口区残联使用,更应该在更多的地方推行,使更多的人得到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