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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将试点城乡居民住房地震保险

更新时间:2015-06-12 11:28
  【摘要】四川是地震高发地带,每一次灾害都给当地群众带来重大的损失,也给政府带来一定的财政压力。为了解决这一问题,近日四川省积极开展城乡居民住房地震保险试点。

  作为巨灾保险的重要品种——城乡居民住房地震保险,将在四川省正式启动试点。在中国保监会批复同意后,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四川省城乡居民住房地震保险试点工作方案》(以下称《试点方案》),首期由财政拨付2000万元启动资金建立地震保险基金,随后在省内征集住房地震保险试点市(州),地震致房屋受损最高可获赔15万元。

  《试点方案》明确保险对象为:试点地区居民自有的,用于生活且长期居住的永久性房屋,不包含室内外附属设施和室内财产。

  保险责任范围包括震级在M5级及以上的地震及由此在72小时内引起的泥石流、滑坡、地陷、地裂、埋没、火灾、火山爆发及爆炸造成的,在烈度为VI度及以上区域内、破坏等级Ⅲ级(即中等破坏)及Ⅲ级以上的房屋直接损失。

  结合当地住房主体结构、平均再建成本等情况,农村住房保险金额设为2万元每户、4万元每户和6万元每户三档;城市住房保险金额设为5万元每户、10万元每户和15万元每户三档。城乡居民可自行选择一档投保。

  为鼓励试点地区城乡居民投保,我省将提供保费补贴。试点地区的投保人承担40%的保费支出,各级财政提供60%的保险费补贴。农村散居五保户、城乡低保对象、贫困残疾人涉及的最低档自付保费由财政全额承担。

  慧择提示:城乡居民住房地震保险是巨灾保险的重要品种,将在四川省试点,它的保障范围不包含室内外附属设施和室内财产。为了进一步提高当地群众抵御地震风险的能力,该省将提供保费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