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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港市多举措提高基本医疗保险服务水平

更新时间:2017-08-27 15:25
  【摘要】贵港市近两年来十分重视当地的医疗保障问题,并不断推出相关政策。据悉,近期贵港市“四措并举”助推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为广大群众带来温暖和保障。

  近日,贵港市2015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合)工作已顺利完成。该市重点在“提高补助标准、改革报销方式、实行新医疗模式、封闭管理资金”等四方面下足功夫,进一步提升管理服务水平,全面推进该项工作走进民心。

  一是提高补助标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标准由2014年人均补助320元提高到380元。同时,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个人缴费标准由年人均70元提高到90元,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不变,仍为每人每年100元。

  二是改革报销方式。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村民在本辖区内看病住院实行“一卡通”,即时结算。村民在本辖区住院报销只需支付个人负担部分。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改原来得按参保属地结算为现在的按就医属地结算,解决以往异地就医结算程序繁琐、效率低等问题。

  三是实行“1元看病50元住院”模式。“1元看病”就是在村卫生室看病,门诊治疗费3.5元,村民只需付1元钱,其余门诊治疗费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个人账户支付。“50元住院”就是村民住院只需支付50元,其余的治疗费按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补偿技术方案规定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支付。

  四是封闭管理资金。严格执行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管理制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实行专户管理,基金采取封闭式管理,严禁体外循环。中央和自治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助资金由自治区财政厅直接拨付到县(市)区财政社保基金专户,再从县(市)区财政社保基金专户将补助资金拨付到县(市)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经办机构,县(市)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经办机构最后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拨付定点医疗机构。中央和自治区补助市本级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专项资金由市财政直接拨付到市财政社保基金专户,再从市财政社保基金专户将补助资金拨付到市本级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经办机构再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拨付到定点医疗机构。

  今年,全市有478.21万人参保,其中低保户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15.85万人,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低保户和特困低保户以及重度残疾人共1.31万人。

  慧择提示:综上可知,近日贵港市通过提高补助标准、改革报销方式、实行新医疗模式、封闭管理资金等举措来推进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工作,为478.21万人带来良好的医疗保障,进一步提高了医疗保险的管理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