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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峰市积极推进城镇医疗保险付费方式改革

更新时间:2017-08-26 06:50

  【摘要】为推动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提高医保基金支付的科学性和合理性,近日,赤峰市将全面推行城镇医疗保险付费方式改革。那么该改革主要包括哪些内容呢?又会给参保人员带来哪些益处呢?

  近年来,赤峰市不断加强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化建设,积极推进城镇医疗保险付费方式改革。付费方式改革的主要内容是推行总额控制下的按人头、按病种等付费,取代原有按项目为主的付费方式。

  2013年下半年,赤峰市确定了单纯性阑尾炎、静脉曲张、胆囊结石、子宫肌瘤、甲状腺肿等五个病种为单病种付费的结算病种,并在宁城县先行试点,取得了良好成绩。

  在取得了一定的经验基础上,2014年初,赤峰市又将试点扩大到了市本级。根据总体安排,下发了《关于在市本级部分定点医疗机构试行医保付费总额控制有关问题的通知》,确定自2014年1月1日起,总额控制结算暂在市本级12家定点医疗机构试行。期间,通过大量的数据采集、测算、分析,并与定点医疗机构协商,确定了2014年度市本级总额控制定点医疗机构医保资金总额指标,并通过协议的方式进行管理。经过近一年的试运行,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在一定程度上控制了医疗费用的过快增长。

  经过两年的试点,赤峰市将全面推行城镇医疗保险付费方式改革。根据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会议对这项工作所提出的要求,赤峰市及时组织了元宝山、敖汉等地区的相关业务人员前往山东淄博进行了经验交流与学习。通过借鉴外地的先进经验并与我市付费方式改革试点经验总结相结合,2015年,赤峰市将在全市范围内探索实施“预算管理和总额控制下的复合式支付方式”改革。

  付费方式改革的全面推行将使赤峰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结算管理制度得到进一步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使用更加合理有效,最大程度地减轻参保人员的医疗负担,同时也使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通过主动控制医疗成本、节约医疗资源获得更多的收入,发挥他们自身开展合理医疗的积极性。

  慧择提示:近日,赤峰市将全面推行城镇医疗保险付费方式改革。付费方式改革的主要内容包括推行总额控制下的按人头、按病种等付费,有利于减轻参保人员的经济的负担,促进医疗卫生事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