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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阳市三举措做好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

更新时间:2015-05-07 11:30

  【摘要】为了进一步拓宽农民增收渠道,实现农村劳动力的批量转移和有序流动,近日,枣阳市主要采取三项举措做好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那么枣阳市主要采取了哪三项举措呢?

  近日从湖北省人社厅获悉,枣阳市吴店镇、兴隆镇被确定为“省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示范乡镇”。

  近年来,该市人社局围绕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工作,不断创新工作思路,改进工作方法,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提供优质、便捷、高效的公共就业服务。

  加强政府引导,变自发性转移为有组织转移。建立健全市、乡镇、社区三级公共就业服务网络,规范劳务中介机构,在沿海发达地区建立6个劳务工作站。今年2月,该市人力资源市场携手新桥职介所、三三三人力资源公司等民办职业介绍机构,在人民路、民主路、就业路等重点路段开设分会场,同步开展“春风行动”大型招聘会。招聘企业提供用工岗位12600余个,进场求职5600多人,达成就业意向1950多人。通过提高政府、单位和中介机构在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比重,改变了过去转移就业自发分散的局面,为就业、维权等工作打下了基础。

  加强就业培训,提高转移就业的质量。结合枣阳实际,充分利用现有的就业培训资源,开发了电脑、月嫂、家政、茶艺等针对性、实用性较强,就业面广的职业技能培训,2013年,“枣阳数控技师”荣获第三批湖北十大劳务品牌。同时,该市就业局联合市工商局,结合乡镇经济发展特点开展创业培训,把创业培训搬到社区,搬到田间地头,受到广大创业者,特别是农村创业者的好评。

  加强政策宣传,引导就地就近转移。在2014年底的乡镇人社中心主任会上,该市就业局印制了《致外出务工人员的一封信》,宣传回乡就业的好处,对做好返乡农民工的回乡就业创业,进行了重点布置,要求各人社中心摸清基本信息,搞好入户调查,宣传就业创业政策和企业用工信息,并结合招商引资工作,为农村劳动力和招商引资企业当好“红娘”。

  慧择提示:综上所述可知,近日,枣阳市主要采取三项举措做好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即加强政府引导,变自发性转移为有组织转移、加强就业培训,提高转移就业的质量、加强政策宣传,引导就地就近转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