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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皋生育保险待遇标准提高

更新时间:2015-05-06 13:07
  【摘要】如皋市近日转发了南通市落实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待遇的意见,将当地的生育保险待遇上调,进一步保障了参保人的权益。下面是详细信息。

  待遇享受条件更加明确
  用人单位按时足额为职工缴纳生育保险费的,职工享受规定的生育医疗费待遇;用人单位为职工连续缴费满10个月后,参保职工可享受规定的生育津贴和一次性营养补助待遇。

  生育保险待遇标准提高
  新政策规定,女职工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生育津贴和一次性营养补助。生育医疗费用包括生育的医疗费用、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符合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生育的医疗费用和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生育保险基金按单元或病种限额支付,低于限额标准的按实支付,其中产前检查限额1000元。

  慧择提示:综上可知,如皋市近来发布文件,使得当地的生育保险待遇享受条件更加明确。此外,该市还提高了生育保险待遇标准,更大程度上发挥了生育保险的保障功能,更好地维护了参保人员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