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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继续提高生育保险待遇水平

更新时间:2015-05-06 13:07
  【摘要】天津市向来十分重视社会保险参保人的权益保障问题,其中,生育保险更是近来当地政府关注的一大重点。据调查得知,今后天津市生育医疗费按产次付费,该市的生育保险待遇也有所提高。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日前制发《2015年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工作要点》,将继续提高待遇水平。居民生育保险报销水平由按照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的50%调整为60%。

  《要点》指出,今年本市将继续提高待遇水平,确保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住院政策内报销比例分别保持在80%以上和75%左右,住院最高支付限额分别达到35万元和18万元。生育医疗费由按定额付费改为按产次付费,将居民生育保险报销水平由按照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的50%调整为60%。

  慧择提示:根据以上内容得知,近日天津市发布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工作要点,将居民的生育保险待遇提高至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的60%。另外,该市的生育医疗费改为按产次付费。这些举措为参保人带来了更好的生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