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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险报销须缴满10个月社保

更新时间:2017-08-27 09:17
  【摘要】对于广大女职工来说,最关心的莫过于生育保险报销问题。据悉,鄞州市规定,在职妈妈生育保险报销,需已缴满10个月社保

  褚女士:我在鄞州一家单位上班,这个月生完孩子,找单位问生孩子报销的事情。单位有关人员跟我说,我进单位缴纳社保未满规定期限,不能报销。但我老公已经缴纳2年多社保,能在他所在单位报销吗?

  我们来帮您:昨天媒体人咨询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政策规定宁波女职工参加生育保险并“履行缴费义务满10月”,同时符合相关计划生育政策,才能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褚女士是在职职工因未满缴纳期限不能报销的情况,也不能通过丈夫单位报销。根据相关规定,丈夫参保生育保险符合条件,没工作的妻子生孩子医疗费用能通过丈夫单位报销,但不能享受生育津贴。

  此外,农村户籍人员分娩后可按国家规定到户籍所在地的卫生部门享受一定的分娩补助,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还可报销一定的医疗费用。

  慧择提示:根据上述案例得知,鄞州市参保女职工若想报销生育保险,则需要满足参加并履行缴费义务满10月。另外,农村户籍人员分娩后可到户籍所在地领取一定的分娩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