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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险费率有望下调

更新时间:2017-08-28 05:45
  【摘要】社保费率过高会给企业和个人带来一定的缴费负担,不利于社会保障事业的发展。据调查获悉,人社部副部长胡晓义表示,生育保险费在考虑下调。

  人社部副部长胡晓义12号早间在人民大会堂表示,失业保险费率已经开始下调。

  胡晓义称,社会保险,法律规定是五项社会保险,养老、医疗、工商、失业和生育。五项加起来,企业要承担一定比例的社会保险费,个人要在养老、失业和医疗这三项保险上要交费。

  对于失业保险,胡晓义称,因为这些年经济发展,就业领域保持相对稳定,失业基本是可控的,所以失业保险基金有一定的结余。我们也有比较强的支撑能力。所以,失业保险费率,已经开始下调了。

  对于医疗保险费率,胡晓义称,要结合细化工商保险行业差别费率的改革,总体上予以降低。此外,生育保险是20年开始实行的。平均费率当时定的是1%左右。现在正在研究生育保险的有关规定。这个过程中也在考虑适当降低费率。

  关于养老保险,胡晓义称,我们面临非常严峻的人口老龄化的挑战,人口抚养比例不断提高,如何考虑适当降低单位的负担,又要考虑满足资金需求,需要在养老保险顶层设计当中做全面的研究。

  慧择提示:根据上文得知,目前我国的失业保险费率已经开始下调,人社部正在研究其他险种的费率调整方案。其中,生育保险费率的下调问题正在考虑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