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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业“两会”释放哪些信号?

更新时间:2015-03-12 13:15

  【摘要】“两会”期间,与民生息息相关的商业保险得到越来越广泛的关注,包括养老保险、巨灾保险等。那么保险业“两会”释放了哪些信号呢?下面小编将为您讲述保险业“两会”释放的四大信号。

  自去年8月保险业新“国十条”颁布将保险业定位为现代服务业之后,保险在各经济板块露脸的机会越来越多。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曾14次提及保险以及阐述保险在各领域所发挥的作用,与当今最热的”养老齐名。保险投资、个税递延养老保险、城乡养老保险、大病保险、巨灾保险、失业保险等均成为行业的热词。

  信号1 养老保险改革
  随着老龄化的到来,养老问题成为最热的民生话题。华安证券预计,到2050年,我国老年人口将达到4.8亿,消费潜力将增长至106万亿元。
  近几年,社会保障是困扰中国的突出问题之一,其中养老金问题尤甚。集中表现在两大方面:一是养老金缺口问题,二是养老金公平问题。建立完善的养老保障制度成为解决全社会养老问题的关键。去年12月,中央通过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方案。
  目前公职人员的社会基本养老正在与企业衔接,正在由“双轨制”向“并轨制”转移。养老保险仍将是下一步重点推进的改革领域。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要统一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在不断推进完善养老保险制度的同时,老年人的医疗和护理也成为养老的重点。全国政协委员、对外经贸大学教授孙洁在提案中就指出,调整养老保险缴费结构尽快建立老年护理保险制度。
  不断改革的养老保险制度,将进一步激发社会对商业养老保险的需求。长江证券认为,后续养老金运用、基础养老与商业养老配套将成为改革核心,这将为商业保险公司打开资金腾挪的空间。
  媒体人点评:养老保险是应对老龄化的社会工具,而养老保险制度的建立则是一个大的系统工程。在建立并完善养老保险制度方面,如果做到公平、透明则较为关键,通过市场方式运作将催生商业养老保险更快速发展,从而完善养老保障体系。

  信号2 巨灾险建制
  每年全国“两会 ”上,巨灾保险成为必提的一大保险话题。而且,巨灾保险也已列入今年政府工作落实的范畴。
  在全国“两会”上,全国人大代表、浙江省宁波市奉化滕头村党委书记傅企平建议,建立全国巨灾保险制度,有效分散巨灾风险,从容应对自然灾害。“巨灾风险发生后保险赔付率低的因素是多方面的,除了民众巨灾保险意识缺乏之外,主要原因是巨灾保险在推进过程中缺乏强有力的法律支持。”
  在巨灾保险机制建立方面,全国政协委员、浙江省政协副主席陈小平提出了更明确的建议,如构建保险补偿、政府救助、社会捐赠等“三位一体”的巨灾风险保障体系。在巨灾保险试点的基础上,在法律层面上提供多种制度保障,确立巨灾保险的政策性地位。进行全国巨灾保险的顶层设计,建立一套全国性的巨灾风险分散顶层设计体系,统筹安排各地区的巨灾风险,使得各地的巨灾风险能在更大范围内共同分担。同时,根据巨灾的风险特点,需要通过国际再保险、巨灾基金、巨灾风险证券化等方式分散和转移巨灾风险,有效组合各种风险分散方式,推动完善巨灾风险的预防和化解。
  媒体人点评:我国主要靠捐款和政府救济,随着巨灾损失越来越大,给政府财政造成很大的负担,建立巨灾保险制度必要性更加凸显。而巨灾风险保险体系却一直较为缓慢,期待《地震巨灾保险条例》早日出台,为巨灾险全面铺开打好基础。

  信号3 税延保险试点
  面对老龄化,如何让商业保险在养老方面发挥作用,保险行业正在不断创新。对于已经步入老龄化的人群,他们需要做到的是通过既有养老保险制度来提升晚年生活水平,而对于上班族,除了通过商业养老险与医疗保险完善未来的晚年生活保障外,还将通过个税递延型养老险(以下简称“税延型保险”)加大养老保障。
  税延型保险又称为个人年金计划,指投保人在税前列支保费 ,在领取保险金时再缴纳个人所得税。由于在购买保险和领取保险金的时候,投保人处于不同的生命阶段,其边际税率有非常大的区别,对于投保人有一定的税收优惠。这一保险推出可能极大地提高投保人购买的积极性,每个人都可及早为自己做好养老规划。
  今年政府工作报告首次提到这一税延型保险,政府部门对于保险在补充养老方面的重视可见一斑。事实上,早在三年前,保险行业就呼吁推出税延型保险政策,且多家公司早已提前研究产品开发,然而由于牵涉面广,一直迟迟未出。3月8日,保监会主席项俊波在全国“两会”保险业代表委员座谈会上称,未来3-5年,保险业改革红利还会进一步释放,而个人税收递延型养老保险有望年内落地。
  媒体人点评:税延型保险的推出一方面保险在养老服务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另一方面也将成为寿险增长的强大助力,若全国铺开税延年金业务,贡献将超过1000亿元/年左右。

  信号4 大病险全覆盖
  脱贫三五年,一病回从前。这都是因医疗成本太高而居民医疗保障不够完善所导致的。
  大病保险制度在各省试点推行,政府通过采购方式买进商业保险进行医疗管理。2014年国务院医改办发布《关于加快推进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通知》,要求全国推开试点工作,全部省份于2014年6月底前启动试点工作。政府工作报告指出,目前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试点扩大到所有省份。到去年底,27个省开展了392个统筹项目,大病保险已覆盖人群达到7亿人,各类医疗保障经办人数达3.2亿人。
  全国政协常务委员、副秘书长,农工党中央专职副主席何维在接受媒体人采访时表示,要减少大病带来的致贫现象,应在做好基本医疗保险、应急救助和医疗救助等制度的同时,进一步完善大病保险制度,发挥出各项制度的整体合力,共同托起患病群众的生活底线。
  在何维看来,目前主要还存在几个方面的问题,如统筹层次仍然较低,不能有效改善基本医疗保险传统的地域分割状态;部分地区的实施方案未对筹资标准、起付线、支付比例等关键问题进行明确规定。
  媒体人点评:大病保险实现可持续经营,关键是基金收支平衡,而筹资模式和补偿模式的合理设计,将直接决定大病保险的实际保障效果和基金支付压力,同时应建立特定疾病保障机制较为关键。

  慧择提示:保险业“两会”释放哪些信号?综上所述可知,保险业“两会”主要释放四大信号,即开展养老保险改革、建立巨灾保险制度、开展个税递延型养老险试点、推进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