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近日,银监会针对
信托保障基金的筹集和管理等事项作出了通知。根据调查得知,
信托保障基金将于4月1日正式启动。下面是详细情况。
保障基金时间表出炉
上述通知对保障基金的认购时间做出了明确要求。对信托公司净资产部分,各信托公司今年4月1日起按照2014年未经审计的母公司净资产余额的1%认购保障基金,并将认购资金缴入保障基金公司在托管银行开设的专用账户。
同时,通知规定“该部分认购资金不再根据2014年末未经审计的资产余额多退少补。以后年度,以上年末未经审计的母公司资产余额为基数动态调整,多退少补”。
去年12月19日,中国信托业保障基金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保障基金公司”)宣告成立,扮演保障基金的管理人,负责保障基金的筹集、管理和使用。
按照保障基金管理办法规定,保障基金募集规则分为三类:信托公司按净资产余额的1%认购;资金信托按新发行金额的1%认购;新设立的财产信托按信托公司收取报酬的5%计算,由信托公司认购。
此外,对于今年4月1日起发行的信托计划,上述通知要求,信托公司于7月15日前,将上季度认购资金缴入上述账户。
而对于以后年度的缴纳保障基金的安排,通知规定,资金信托按照季度结算,每个季度结束后,按上季度新发行资金规模1%认购;财产信托按照年度结算,信托公司将经审计的前一年收取报酬的5%认购。
认购标准细化 并未变化
对于信托产品的认购标准,《通知》做了细化:1.分期放款的融资性信托,由融资人和用款人按照实际使用资金认购。2.结构化资金产品中,包含部分财产性信托的,区分资金信托和财产信托分别认购。3.TOT(Trust of Trust,信托中的信托)信托产品按照最底层终端信托的性质各自进行认购,上层信托不进行重复认购。4.家族信托区分资金信托和财产信托分别认购。5.信贷资产证券化信托按财产信托的标准认购。6.企业
年金信托按财产信托的标准认购。
“本次通知只是细化,并无变化。”中铁信托副总经理陈赤对《第一财经日报》表示。他曾表示,上述规定比较笼统,有待于进一步细分和区别对待。
对于不同功能信托产品的认购标准,陈赤提出了两点建议,其一,标准化产品的资金信托应比照财产信托,建议由信托公司按照收取报酬的一个比例认购保障基金;其次,将融资性资金信托进一步分为债权融资性资金信托和股权融资性资金信托。建议在信托公司开展股权融资性资金信托业务时,也比照财产信托,由信托公司按照收取报酬的一个比例认购保障基金。
慧择提示:银监会发布通知,明确于4月1日正式启动信托保障基金。据悉,信托保障基金的认购标准细化,但本质上并没有发生改变。相关人士分析,信托公司自费筹建的行业保障基金,可能会增阿基信托公司的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