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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需进一步做好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

更新时间:2015-04-07 08:48

  【摘要】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仍处于劳动关系矛盾的多发期和各种利益关系的调整期,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任务十分艰巨。专业人士表示,广东省可采取三项举措进一步做好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

  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省总工会主席黄业斌在参加惠州代表团讨论时表示,从政府工作报告可以看到,过去一年,广东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虽然宏观经济下行,企业经营遇到不少困难,但广东劳动关系整体保持和谐,劳资纠纷总数出现下降。

  对于进一步做好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黄业斌提出几点建议:第一,希望政府和政府各部门高度重视工伤保险,工会和卫生局、医院要建立内部沟通机制;第二,建议省政府有关部门全力推进建立拖欠工资周转金和拖欠工程款保证金制度;第三,建议政府加大普法力度,特别是加大对企业的普法力度。可以参照我省实施的“律师进村居”计划,希望政府支持工会对企业设立法律顾问,可选若干企业,依托企业工会设立法律顾问,加大法律服务进企业的力度。

  慧择提示:综上所述可知,广东省可采取三项举措进一步做好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即高度重视工伤保险,建立内部沟通机制、建立拖欠工资周转金和拖欠工程款保证金制度以及政府需加大对企业的普法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