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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安县四举措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更新时间:2015-05-18 13:28

  【摘要】为进一步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保障和改善民生,近日,乐安县主要采取四项举措构建和谐劳动关系。那么乐安县主要采取了哪四项举措呢?

  今年以来,江西省乐安县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见》,在各单位,尤其是在非公企业,扎实抓好“四个建立”,着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建立工会组织。在全县范围内,尤其是工业园区企业,对符合条件的,按照《工会法》的要求,及时建立工会组织。同时还要建立劳调组织、劳动法律监督组织等。工会组织到期或主席人员变动的要及时按规定换届和补选,保证基层工会组织正常工作开展。

  建立民主管理。在建立企业民主管理工作中,一是在全县各类企业中开展工资集体协商,按照县委、县政府的要求,全年第一季度开展独立企业工资集体协商,第三季度开展区域(行业)工资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和工资专项合同等。解决职工(农民工)最关心、最直接、最受影响的切身利益问题。同时实行劳动关系三方定期开会协商,解决推进工资协商中所存在的问题,把此项工作做到实处。二是开展厂(政)务公开。在企业尤其是50人以上的非公企业,实行厂务公开制度,公开的重点是:集体合同、工资协商合同、企业规章制度、企业重大人事变动、企业发展规划和经营情况、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及劳模评选等。方式为板报、宣传栏、会议等形式,让全体职工知道企业的基本情况,参与企业的民主管理。三是建立和完善职代会制度。在全县规模以上企业建立和完善职代会制度。

  建立矛调制度。在企业中全面建立矛盾调解组织,工会主席任组长。规模以上企业建立和完善应急预案。同时发挥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员的作用。及时发现和纠正企业违反劳动法律法规问题。当职工与企业发生矛盾时,工会矛调组织要及时介入,摸清情况,及时向企业主要负责人提出处理意见,依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力争把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解决在基层。针对个别企业经济运行下行,部分职工面临失业,工会及矛调组织要充分发挥作用,及时会同相关部门向企业方和职工宣传国家的法律法规,按国家的现行政策,妥善处理问题,使矛盾不拖、不扩大,保证全县经济持续、平稳发展。

  建立职工之家。企业要发展得好,靠的是广大干部职工。只有职工在企业感到有家的温暖,他们才能全身心地投入到企业发展中去。今年该县进一步落实《关于在新形势下深化职工之家建设的意见》的文件精神,各单位根据自己的特点,办好职工的活动场、读书活动室。开展好劳动竞赛,提高劳动技能。组织好读书月活动,提高职工的整体文化素质。尽全力做好困难职工工作,对特殊困难职工(农民工)家庭,除本单位解决和职工捐款外,力争上级有关部门给予帮扶,保障生活正常、学生学习正常。职工生日送上一声祝福和一份生日蛋糕。同时还要积极开展符合本单位实际的文体活动,尤其在节假日。让广大干部职工在快乐中工作,在快乐中生活,切身地感到在企业工作的快乐和自豪、感到单位就是自己的家。

  慧择提示:近日,乐安县主要采取四项举措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即及时建立工会组织、建立企业民主管理工作、全面建立矛盾调解组织、深化职工之家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