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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固县四举措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

更新时间:2017-08-27 02:00

  【摘要】近几年,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一些用人单位拖欠劳动者劳动报酬特别是农民工工资的问题时有发生,现已成为突出的劳资矛盾之一。为了有效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近日,城固县主要采取四项举措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

  农民工欠薪讨薪问题已成为近年来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因素之一,在一定程度上严重干扰了各级政府正常的工作秩序。解决好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不仅关系到社会和谐稳定,更主要的是关系着经济社会发展大局。陕西省城固县坚持把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作为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大事来抓,切实加大劳动执法监察力度,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把“清理拖欠农民工资问题”作为一项专项整治任务,制定整改清单,采取有力举措,使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为维护广大农民工权益撑起了“保护伞”。

  高度重视,密切配合。成立了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制定出台了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应急预案和工作方案,建立了拖欠农民工工资治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和情况通报制度,定期听取汇报,分析问题,研究对策,使清欠工作由部门行为上升为政府行为,进一步加大了治理力度。同时,按行业成立了由人社局、住建局、水利局、卫生局、交通局、教体局等六部门牵头的六个专项治理工作小组,开展清欠工作,变人社部门的单打独斗为横向到底、纵向到边,多部门齐抓共管的清欠治理工作格局,全方位开展专项治理,提高了治理效果。

  标本兼治,源头治理。印发了《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制度暂行办法》和《保证金管理制度》,全面推行了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制度,做到保证金专户存储,专款专用,工程项目竣工后,60个工作日内未发生农民工欠薪投诉的,一次性退还工资保证金本息。发生克扣工资、不按时发放工资等欠薪行为,立即启动工资支付预案,将存储的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发放给农民工,确保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凡是按规定交纳了工资保证金的工程项目到目前都未发生拖欠工资现象。推行农民工实名制管理,督促建筑企业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健全农民工花名册、考勤记录、工资支付等管理台帐,定期开展工程项目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的摸底调查工作,全面掌握在建工程用工情况和民工工资支付第一手资料。

  精准办案,依法惩处。按照“快、准、狠”原则,加大对涉及拖欠工资的劳动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快,就是对违法案件快速反应、快速立案、快速查处、快速结案。准,就是对违法事实调查取证准确,适用法律、法规条款准确,处理处罚准确。狠,就是对所有劳动违法案件发现一起,打击一起,绝不心慈手软、姑息迁就。建立农民工讨薪“绿色通道”,实行“两优先”原则,优先办理农民工讨薪案件、优先受理外籍劳动者投诉案件。对投诉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或欠薪逃匿的案件,迅速调查,主动出击,对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符合移送条件的,移送公安机关严打重处。2014年共检查用人单位290户,涉及劳动者27397人;责令补签劳动合同232份;受理群众投诉82件,办结73件;处罚欠薪用人单位4户,共处罚金3.2万元;向公安机关移送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4件,起到了良好的警示和震慑作用。

  双管齐下,强化教育。首先是教育引导农民工增强维权意识,变被动投诉为主动维权。通过悬挂普法横幅、设立法律咨询台、摆设宣传展板,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加强《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同时编印发放了《农民工维权手册》,为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服务,使各项法律法规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今年前三季度共接待农民工法律咨询500多人次,发放宣传资料1500余份,有效提高了农民工法制观念和依法维权意识。其次是加强用工单位和中介机构管理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组织开展法制培训,向用工单位宣讲劳动保障政策、发放《用工须知》,增强依法用工观念。扎实推行劳动合同制度、劳动用工备案制度,重点推动小微企业实施劳动合同制度,确保非公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0%以上,努力实现由“事后处罚”向“事前防控”的转变。

  慧择提示:综上所述可知,近日,城固县主要采取四项举措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即成立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全面推行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制度、加大对涉及拖欠工资的劳动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以及多渠道宣传,强化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