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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正式启动城镇居民大病医保

更新时间:2015-03-24 13:31
  【摘要】现如今,导致重大疾病发生的因素在不断增多,人们的患病率也在不断增加。为此,上海启动城镇居民大病医保,并将多类病症纳入大病医保的报销范围。

  媒体人日前从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参加本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在享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基础上,因重症尿毒症透析治疗、肾移植抗排异治疗、恶性肿瘤治疗、部分精神病病种治疗,所发生的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内的个人自负费用,由城镇居民大病保险资金再报销50%。

  目前,城镇居民大病保险委托以下4家商业保险机构办理,分别为: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参保人员可就近选择上述4家商业保险机构中的一家办理报销手续,一旦选定年度内原则上不要更改。

  有关居民大病保险的办理流程、办理手续,可到上述4家商业保险机构的邻近网点咨询,也可拨打医保咨询电话962218,或登录医保网站www.shyb.gov.cn、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12333sh.gov.cn查询。

  慧择提示:近日,上海城镇居民大病医疗保险正式启动。今后,城镇居民大病保险将为参保居民报销50%的个人自负费用。若您想了解更多大病保险的相关信息,可通过上文所述的方法进行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