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偿二代将于2016年1月开始转入

更新时间:2015-03-23 10:13
  【摘要】关于保险业的偿二代问题,社会各方都十分关注,保监会对此正在积极推进它的实施。据悉,近日保监会副主席陈文辉表示,预期明年1月转入偿二代

  中国保监会副主席陈文辉在1月24日由人民网主办的“2015人民财经年会”上透露,中国第二代偿付能力监管制度体系(以下简称“偿二代”)今年将进入试运行阶段。试运行期间,偿一代和偿二代同时运行,监管标准按原来的偿一代要求,但保监会同时要求险企对照偿二代进行数据报告,过渡期预期为一年,即到2016年1月份开始转入偿二代。而能否顺利实现过渡,仍需观察试运行效果。

  陈文辉透露,1月13日,保监会主席办公会已正式通过偿二代,经过相应流程后可能在近期正式发布。

  陈文辉在现场重点纠正了“偿二代释放5500亿资本”这种误读。陈文辉指出,金融机构之所以要实行资本监管,是要用资本覆盖风险,偿二代是真正做到风险导向、真正符合中国实际和国际可比。按去年6月30日前的数据测算,确实是释放了寿险5000亿、产险500亿共计5500亿资本,但这只是计算方法不一,对比新旧监管标准,行业总偿付能力变化并不大,“这说明释放5500亿资本没有太大意义,只是计算方式不一样。”

  陈文辉提供了一组数据,偿二代之下的财险、寿险、再保险的资本充足率分别是242%、219%和306%,而在偿一代下相应数据则分别是251%、215%和343%。“总体没有变化,但对于不同的公司则有很大变化”。

  陈文辉举例说到,在新体系下,业务风险小、风险管理水平高、所投资产是低风险资产的险企偿付能力充足率会较高。相反,业务结构不佳、所做业务消耗资本金较大、所投资产是较高风险资产而自身风险管理水平又弱的险企,偿付能力水平将大幅下降。

  据保监会测算,按偿二代标准,偿付能力水平提高和下降的险企占总险企的比例分别为1/3和2/3。在新制度下,险企只有通过增资、转换业务结构、转向进行资本要求少的业务,投资投向更低风险资产这样的方式来提高偿付能力。

  陈文辉表示,偿二代的推行对整个行业,不论是进一步持续推进市场化改革,还是真正切实推进发展方式转型、资本管理水平提高和风险管理水平提高,包括资本的使用效率等都有着深远的意义。保监会希望通过偿二代真正提升中国保险业在国际上的影响力。

  陈文辉提到,中国发展到现阶段正在经历从规则制定的旁观者、跟随者,逐渐转变为参与者、引领者,这是大趋势。从保险业来看,国际保险监管到现在为止还没有完全统一的监管体系。“国际保险监管没有统一的规则,也为我们提供了在规则制定方面有更大发言权的机遇。所以,偿二代的建设,为我们从一个规则的跟随者向一个引领者转变提供了可能。”陈文辉说。

  慧择提示:偿二代对保险业的各项发展都具有深远的意义,因此备受行业的关注。目前,偿二代正处于试运行阶段,且与偿一代同时运行。据保监会表示,2016年1月,保险业的监管体系将转入偿二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