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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各类人才住房保障工作的意见》出台

更新时间:2015-01-29 13:08

  【摘要】为了更好地实施人才战略,优化人才发展环境,着力构建人才竞争比较优势,近日,浙江省磐安县出台《关于加强各类人才住房保障工作的意见》。那么该意见主要包括哪些内容呢?

  日前,为了更好地做好招才引才工作,浙江省磐安县出台《关于加强各类人才住房保障工作的意见》,加大了对高层次人才、高校毕业生的住房保障力度。

  《意见》规定,符合人才保障房租赁条件、首次购买商品住房的下列人员,可享受最长不超过5年的一定额度购房补助:具有博士学历学位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给予每年3万元的购房补助;具有硕士学历学位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给予每年2万元的购房补助。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在磐安工作和缴纳社会养老保险一年以上且首次购买商品住房的,给予最长不超过5年、每年1万元的购房补助。

  根据这一规定,符合条件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可获得总计最高5万元的购房补助。

  慧择提示:综上所述可知,近日,浙江省磐安县出台《关于加强各类人才住房保障工作的意见》。《意见》规定了7类适用对象、3大适用条件和4个保障标准,符合条件的各类人才向政府申请购房服务时,可享受最高140万元的购房政策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