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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病患者家庭可享低保待遇

更新时间:2017-08-26 01:37
  【摘要】为了进一步减轻群众看病的负担,北京市不断完善相关政策。据调查获悉,北京市有大病患者的家庭,其收入超过低保标准仍望享低保待遇

  北京市民政局召开发布会,下发《关于规范和统筹我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分类救助制度的通知》。根据该通知,今后,本市低保救助的申请者中,家庭如有罹患重大疾病、重度残疾的人,其家庭收入按照城乡低保标准的100%进行核减。

  市民政局低保处负责人举例说,比如一个三口之家,老两口均为退休人员,其中一人已超过60岁,俩人退休金总计每月2900元。家中只有一个孩子,20岁,因罹患重大疾病生活不能自理,只能靠父母照顾生活,家中生活困难。

  “北京市低保标准是650元,按以前的政策,这个家庭的月人均收入超过了低保标准,就享受不了低保救助了。”上述负责人说,但按照新的分类救助政策,该家庭中有一个罹患重大疾病人员和一个60岁以上的老年人,因此,在核算家庭月人均收入时,可先分别扣除低保标准的100%和50%后再计算家庭月人均收入。收入核减后,该家庭月人均收入为641.7元,低于目前650元的城市低保标准,“完全可以享受低保救助了”。

  据介绍,目前本市低保家庭共有9.5万户、15万余人,新政策实施后,享受低保救助的人数预计将大大增加。

  慧择提示:近日北京市下发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分类救助制度文件,该文件规定,北京市家有大病患者的家庭,即使家庭月人均收入超过低保标准,也有望通过收入核减的方式,纳入到低保救助范围。另外,单亲家庭、重残人家庭也有可能通过该方式获得低保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