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养老保险待遇不及低保一半
更新时间:2017-08-26 01:37
【摘要】随着人们养老意识的增强,很多人为自己投养老保险。但是调查发现,虽然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扩面覆盖很快,但待遇偏低正成为参保居民和基层干部普遍反映的突出问题。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涵盖了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未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居民),部分省市则“合二为一”,统一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计显示,自2009年和2011年分别启动新农保和城居保试点以来,目前已基本实现制度上的全覆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全国参保人数达到4.95亿人。
作为统筹城乡改革试验区的重庆,早在2011年就实现了新农保和城居保的并轨“合一”。重庆市人力社保局副局长周平介绍,截至2013年上半年,全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1126万人,其中中青年人员779万人,老龄人员347万人。周平表示,城乡居保覆盖较快,一是根据参保办法,城乡居民家庭里的中青年人员参保后,老龄人员即便不缴费,也能领取一定额度养老金;二是缴费档次和额度较低,年均100至1000元,参保人员大多能够承受。
重庆市财政局统计表明,2013年1至6月,重庆347万城乡居保老龄参保人员月人均养老金待遇仅为86元。巴南区鱼洞街道新民街社区居委会主任杨柳介绍,目前社区60岁以上的参保人员每月领取养老金80元,年满70岁的也只有90元,远不及每月330元的低保金。而在四川、湖北等省份一些财力相对较差的地区,老龄参保人员每月养老金最低只有55元;即便像浙江等发达省份,城乡居民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也仅为100元。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最新统计,目前全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金月人均为81元,而民政部的数据显示,截至2013年8月,我国城市、农村低保标准平均分别为每人每月352元和189元,城乡居保养老金待遇还不到农村低保的二分之一。
慧择提示:城乡基本养老保险为人们提供基本生活需求,人们在投保居民养老保险的同时,不妨购买一份商业养老保险为自己提供补充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