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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15种特药特材纳入医疗救助报销范围

更新时间:2017-08-24 22:49

  【摘要】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居民收入的增加,政府逐步完善医疗救助制度。据报道,近日,青岛市15种特药特材被纳入医疗救助报销范围。那么这对参保人员来说有什么意义呢?

  山东省青岛市社保局日前举行了第二批特药特材签约仪式,14种特药和1种特材又添加到该市的医疗救助报销范围之中。据该市社保局负责人介绍, 自今年1月1日起,青岛市城乡医疗保险参保者,只要符合相关条件,都可享受特药特材医疗救助待遇。

  青岛市特药特材医疗救助项目启动于2012年7月。该项目规定,医保目录外,治疗重大疾病,临床使用费用较高、疗效明显,且难以使用其他药品或材料替代的药品及材料,经专家论证后确定为特药特材。特药特材救助项目由人社局医保部门管理,由财政专项资金承担部分补偿费用,不纳入医院的总量控制与药占比管理。符合条件的参保患者使用特药特材,在最高费用限额内,按个人自付费的70%获得救助。

  据了解,青岛市今年增加的特药特材有两大特点,一是注重了国内医药企业生产的新药。二是注重关注青少年,如将实时动态胰岛素泵纳入了特材范围,规定凡临床诊断为1型糖尿病、 未满18周岁的参保者,都可申请胰岛素泵的特材救助。申请获得批准后,参保患者购买胰岛素泵及所需耗材只需支付30%的费用,特药特材医疗救助基金将支付其余的70%。

  慧择提示:综上所述可知,近日,青岛市15种特药特材被纳入医疗救助报销范围。参保人使用特药发生的医疗费用不仅按70%报销,还能享受到基金会、企业援助下的药品价格让利,有利于进一步减轻患者的家庭经济负担。